guwabuyi 发表于 2014-1-20 20:33:40

农民之友,土地是咱的命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1号文件。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一、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二、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四、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五、除国家规定重点项目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通知》还要求,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道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绿化占地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履行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

963 发表于 2014-1-23 06: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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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梦追美人 发表于 2014-5-4 15:21:22

你说的是哪村啊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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