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敏全 发表于 2014-8-21 16:48:41

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各类法律事务

本帖最后由 曹敏全 于 2014-9-11 20:44 编辑

       本人98年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自学南开大学法律本科,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司法部下发法律职业资格(其前身为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均须取得该资格,遂统一命名为全国司法考试)。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广阔人力资源,愿为需要帮助的各位提供周到细致的法律服务,解决您的各种纠纷,疏导畅通无阻的法律渠道。
      主要业务范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特别是对于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合同违约、婚姻继承、劳资争议、债权债务、土地房产等都有深入研究。
       多年来,在文安华兴法律服务所执业,通过办理各类案件,为广大当事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受到社会好评。
      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只有牢牢树立法律意识,相信法治的力量,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社会!
       [特别提醒]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之前,请先咨询专业人士,以免官司缠身或利益受损。
       免费咨询电话:13363627669   13833648770      
   邮箱:caominquan2008@163.com          联系人:曹敏全   欢迎来电来信!

一片枫叶 发表于 2014-8-21 18: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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啈冨①尐傢 发表于 2014-8-23 09:33:36

落魄猪 发表于 2014-8-23 15: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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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少293 发表于 2014-8-24 11:57:02

您好,文安县现在还有开放商在发放钥匙的时候收取天然气开口费,此项费用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如果在收费清单上标的是代收,能否追回,还我公道。

黄金大少293 发表于 2014-8-24 11:59:09

您的电话我记了,择时将向您咨询。另外,您是否在文安户外运动群?如果是,咱们是群友

963 发表于 2014-8-25 07: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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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敏全 发表于 2014-8-28 19:39:36

黄金大少293你好:
    现在的开发商强制业主缴纳天然气开口费,然而,此费用早在2001年就已被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所取消,该通知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代收就更不存在了,这只是物业或开发商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的借口而已,并无法律依据。

曹敏全 发表于 2014-8-28 19:43:20

我的QQ号:723432009,微信号:lingfengxiang111,邮箱:caominquan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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