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8日 【字体:小 大】 【收藏】 【打印文章】 接收回传
为严厉打击废旧塑料违法加工反弹行为,彻底清除各种积料、废料垃圾,巩固规范废旧塑料行业整治成果,不断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县委“环境兴县”主体战略,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厉打击废旧塑料水洗行业反弹行为,巩固废旧塑料清洗行业整治成果,打造洁、净、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明确治理目标要求。 镇辖区内所有“水粉”塑料加工机械设备全部拆除,以村为单位,统一封存;各村道路两侧、大小料场及水洗户院内外堆放的废旧塑料、塑料垃圾彻底清除。 三、加大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塑料清理工作。 由各行政执法中队牵头,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配合。一是对各村及镇直从事过水粉行业的加工户进行拉网式调查。每进一户,都要详细检查是否有未拆除的水洗机械设备、是否有违法违规生产迹象、是否存有原料及水粉成品料。根据每户情况分别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帐。对存在问题的户当即下发《整改通知书》,按照“彻底拆除水粉设备(交村委会统一封存),清除院内院外积料(运往东都和县境外)”的标准限期自行整改。二是对村街街道、公共场所、料场进行摸排调查。凡上述场所存有废旧塑料垃圾的,逐一详细登记备案,并当即通知所属村街及农户限三日内(11日前)彻底清除。 成立由县环保部门、镇行政执法大队全体、镇包村干部(每村抽调一名)组成的废旧塑料集中治理工作组,依次对赵各庄、李各庄、尹村、大堡、杨村、芦各庄、赵郭等7个重点村街进行集中整治。对未按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户,按照处罚标准进行严厉处罚。对拒不执行处罚或暴力抗法的,采集充分、必要的证据,移交公安、法院从重从快依法处理。料场、村内街道及周边公共场所堆放的塑料垃圾由所属村街集中彻底清理,确保镇域内无废旧塑料。 由行政执法大队三个中队,分别对所包村街剩余重点户进行治理,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配合,全面落实断电、拆除设备、清除积料等措施,确保一户不丢、一户不漏,将规范废旧塑料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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