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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房管局公告[版主提示:请房管局关注网友回复提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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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2 08: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安县房管局公告
近期,我县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违法销售商品房的现象,部分开发企业和个人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项目还没有动工的情况下就向社会出售,收取不同额度的定金。项目一旦运作不成功,就会导致购房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房管局提醒: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时,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二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购房者买房时先到县房管局咨询,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5231453-8021
                                  13513010751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2 17: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也不是好东西,给你们交了钱就行了,你也不管质量好坏!!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2 17: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也不是好东西,给你们交了钱就行了,你也不管质量好坏!!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2 17: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也不是好东西,给你们交了钱就行了,你也不管质量好坏!!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2 17: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也不是好东西,给你们交了钱就行了,你也不管质量好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31 20:18
  • 签到天数: 66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8-2 17: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预售房不就是房管局管理的事情吗?把风险嫁接到消费者身上,那房管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8-2 18: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6-28 07:41
  • 签到天数: 12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8-2 19: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8-15 20:3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8-15 20: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小区物业管理太差,楼道内清扫不及时,大概每月两次清扫两次,楼道地板已看不清是什么材质,本色是什么样的也不记得了,现在据说楼道等是因为没交电费,已经停了,晚上出来看不清就会被什么垃圾半一下,或被垃圾袋滑到,危险呀,窗户下面的草长多高只有你管,物业从来不问不管,我窗下的草大概1.1米,你家窗下呢?请房管局和相关部门监督,改天上图。
    拒交物业费会停水,停电。人性吗,和谐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8-21 16: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安县房管局应该有准确的记载那些开发商开发的地块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信息应该是公开的,强烈要求文安县房管局在大众论坛或者其他网站,还有相关地点公布哪些开发地块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哪些开发地块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让大家一目了然,知道买哪些楼房是有保障的,买哪些楼房是没有保障的。这样才是真正的为老百姓服务!!!!同时也遏制了不法开发商的销售行为!!
    现在光是公告让大家不要上当,去房管局咨询!有点不不太好吧!有点姑息不法开发商的销售活动!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9-30 16:43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8-23 23: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出来就是好事,,,是该问问去
  • TA的每日心情

    2012-1-8 12:4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8-25 02: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何局长和阳光国际开发商动用黑社会拦截进京上访人员作何解释'现在赔偿进度又有何进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8-28 05:49: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4 11:57
  • 签到天数: 10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30 06: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2-26 21:28
  • 签到天数: 8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31 17: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枫茗 于 2013-8-31 17:32 编辑

    是不是消防队公告下注意防火,派出所公告下注意防盗,交警队公告下注意别撞车,这些事就不管他们啥事了,你们就不会把违规预售的处罚处理下,别让他们骗人么,还能给你们增加点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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