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春节假期间有一些特殊的家庭因为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伤,他们被叫做“失独家庭”。人口学家预计,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2013年2月15日中广网) 此次民政部积极应对失独老人问题,表明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已经关注到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政府部门积极为失独老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充分体现了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核心。 但笔者认为,虽然政府部门积极为失独家庭提供权益保障,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失独家庭的问题,我国之所以为出现失独家庭问题,计划生育要为此负主要责任。 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该国策,因为当时中国出生率过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迫切需要提高人口素质。但是到2010年中国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10年中国人口只有13.4亿,生育率只有1.181,如果继续1.18的生育率,那么中国人口将在2018年开始负增长。 由计划生育导致的低生育率问题会个整个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一是老龄化严重,人口结构严重失衡;二是劳动力减少,由人口红利建立的高速经济发展也将不复存在;三是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小孩政策,必然会给整个家庭带来极大的隐患,一旦子女不幸去世,就会导致出现“失独家庭”现象。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失独家庭”问题,光靠政府的接济是不够的,关键是要重新制定更加合理的计划生育政策,适当放宽计划生育,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现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开始实行这一方案。的确,要改变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需要时间,政府部门也开始察觉到计划生育已经不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计划生育会得到合理的改善,“失独家庭”的现象也将随风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