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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放任私有化,将亡党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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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22: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放任违宪违党章的国企私有化改革必将导致亡党恶果
  所有热爱中共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多数民众,对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领导热衷于推行违背我国宪法和中共党章的新自由主义国企私有化改革都深感忧虑与疑惑。关注我国经济改革的有识之士,都很了解霸权帝国所推销的新自由主义私有化改革(其代表作“华盛顿共识”的主要内容就是开放市场,取消国家干预和国有企业私有化),实质就是要为其国际垄断资本控制他国经济打开大门与捷径。拉美国家接受霸权帝国“华盛顿共识”的误导后,所实施的经济自由化改革不仅没能解决经济困境,反而加重了失业、分配不公和贫困化三大社会问题,经济增长几近停滞,到2001年拉美国家外债已接近8000亿美元,比上世纪80年代翻了一番。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东欧国家变革中,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提出更为激进的“休克疗法”等主张,致使这些国家经济急剧恶化。经过20多年实践,拉美和东欧国家仍深陷“中等收入陷阱”。由于国务院违宪、违党章的国企私有化改制未能受到及时依宪追究,导致国务院至今未从拉美和东欧新自由主义私有化改革中吸取应有教训,也已造成我国一系列恶果:1)造成改开前全党全民艰苦、勤俭积累的巨额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中共某些高官家族可利用国企私有化的权力寻租空间,大肆抢劫国有资产而迅速暴富为亿万富翁;2)改革以来,最迅速拉大的两极分化早已远超警戒线,把整个社会推向冲突、动荡的危险边缘,导致群体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急剧上升,被虚尊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广大工人、已随着几千万工人群体同期下岗而迅速沦落为社会弱势群体,以致多数民众一听到要“继续深化改革,不改革死路一条,要拼出一条血路推改革”的高层发令枪声,就会忧心忡忡地感叹“完了,新一轮抢劫国有资产的私有化浪潮又要开始了,老百姓又将再次遭殃,这哪是共产党在执政呀?!”;3)更为严峻的是:力推严重违反宪法和中共党章的国企私有化改制必将损害国家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彻底改变中共的性质和执政理念而丧失民心,最终将断送执政地位而导致亡党的恶果;4)近年来各地公安国保都不同程度出现一种令老百姓最不可思议、最令“亲者痛、仇者快”的怪事:许多地方的公安国保居然违背《宪法》和中共《党章》,把最热爱中共,最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最忠心耿耿支持、维护中共执政地位的毛泽东思想信仰者当成他们“维稳”的重点监控对象,甚至采取种种违法手段阻止、甚至惩罚他们参与毛主席诞生、逝世日的纪念活动。这是中共高层大老虎深怕毛泽东思想信仰者进行反对违宪违党章国企私有化改制的宣传活动,才制定、实施这类最激起官民对立的恶政措施,必须尽速纠正,并肃清其恶政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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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1 22: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新:国企全面私有化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不修宪而推行国企改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近期,世界银行呼吁中国立即实施对垄断国企的全面私有化改革。国家发改委也立即推出“新36条”予以贯彻。

  但是查考作为确立中国国体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总纲》第六条法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

  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业上表现为土地的公有制,在工商业上的表现是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

  在目前,在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未予废除的前提下,由行政部门推行国企私有化,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而且意味着国体根本之变。对此,全国人大有必要释宪,国务院法制办也有责任予以解释。

  因此,今年内要实施和推行这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务须请有关方面先完成“顶层设计”——修改现行宪法。否则,这不是推进改革,而是进行一场破坏现行国家体制的政变。

  当务之急就是必须限制政府行政部门目前所具有的独立于立法和司法之外,甚至超越其之上的极大行政权力——例如对国企擅自实施违宪私有化,而几乎不受任何监督而的权力。

  因此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应当实施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的互相监督和制约:

  (1)全国政协应充分发挥建言、立言以及以委员言论监督行政的职能,

  (2)全国人大应充分发挥立法、释法、以及弹劾行政部门违法行政的职能,



  (3)最高法院应具有根据国家宪法纠正行政部门——例如发改委制订之违宪政策——违法行政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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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1 22: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不是破坏共产党执政之基
 延退、以房养老(实质是剥夺合法继承权)的政策尽管违背民意,影响稳定,但这两个政策的改革是有业务层面的需求,换句话说做为这两个部门的技术人员可以讨论和建议这两个领域的改革的可行性,以正常的渠道向决策层汇报。

  但我们感到局外的某些势力和被这些势力掌控的媒体,在可行性尚未进行讨论,便把他作为被“改革”的“堡垒”,对决策层进行绑架,对下则把类似的讨论和建议以改革的名义进行定性,又拿出谁不改革谁下台的氛围,这种绑架和定性却往往奏效,这便有在中华大地上动不动就要杀出一条血路的恐怖豪言。

  这个局外的某些势力30多年前就已在中国兴风作浪,也小有成绩和经验。他们用渗透和收买目标国的具有行政权力部门的高层人物的方式,操纵改革的具体方案特,别是那些关系到人民群众福利的政策的制定和路线,旨在让己绷紧的社会矛盾达到临界点。

  我们可以从所谓的阿垃伯之春和颜色革命中看到这股势力的影子和策略,他们把在西方都行不通的刺激社会仇恨的政策,威逼被他们收买的官员和政治治精英以政府的名义以改革的名义实施。由其是前苏联地区和中国,这些国家的人民曾亨有供给制,市场化的经济已经无情的将他们抛给了体制外,他们已处于不知所措的境地,在求生的道路上处处碰壁,象类似退休和继承遗产是他们仅存的几个信赖政府的希望,当他们发现这一线希望将要破灭时,他们会转而仇恨政府,这便是为何街头政治成功率极高的原因所在。

  这几年我们显然感到这股拉力的存在。对于那些影响稳定的改革,局外的某些势力和被这些势力掌控的媒体的鼓噪,己远远超前于技术操作可行性之前,他利用媒体网络,将尚在仅仅处于讨论范畴内的议题,用恐怖的标题投向全社会。比如延退政策几起几落,这些人明明知道社会反对,国家决策层不同意操之过急,但他们每每借题、借机发挥,屡屡刺激已绷得紧紧的社会神经。他们的目地只有一个:为街头政治做准备。最近的乌克兰事件就是最好的佐证,如果仅凭几个政治暴徒,是不可能轻而一举将政府推翻,而是那股势力利用了广大的人民对政府的不满和绝望,才让一个国家一夜之间走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然而人民的不满和绝望,恰恰是这股势力和那些被收买的腐败官员和政治治精英造成的,他们以改革的名义尽出那些违背民意的政策,让执政党和政府与人民形同水火,一旦时机成熟,便发动颜色革。

  在中国他们己经发动过一次,之所以没有成功,是更广大的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信赖,而这股努力似手也看到了这一点,这股势力和那些被收买的腐败官员和政治治精英,正在用挖墙角的方式,把人民群众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最后几根支柱拔掉,那中国就离乌克兰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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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3-22 14: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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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23 09: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民众一听到要“继续深化改革,不改革死路一条,要拼出一条血路推改革”的高层发令枪声,就会忧心忡忡地感叹“完了,新一轮抢劫国有资产的私有化浪潮又要开始了,老百姓又将再次遭殃,这哪是共产党在执政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25 15: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日本以及西方发达国家,他们是不是也追求国有化???国有化真的就一定好么?石油、水、电、气涨价,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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