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1744|回复: 0

广州公交车着火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25人受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17 11:07
  • 签到天数: 39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16 16: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5日电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15日晚7时30分许,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附近,一公交车发生爆炸事件,目前已知造成2人死亡。

    视频显示公交车起火时,有两三名乘客从车上滚下来,全身烧伤,其余人都没有下来。警方通报称,现场发现2具烧焦尸体。




    昨晚,事故现场,着火的公交车只剩下铁架子。 新华社记者 梁旭 摄



    直击广州公交爆炸现场




    301路公交车起火燃烧现场。

    新京报讯 (记者杨锋 见习记者李相蓉 实习生钟煜豪)昨晚7时40分许,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公交站,一辆301路公交车进站时突然起火。


    据广州公安官方微博昨晚11时50分通报,警方于19时46分接群众110报警,20时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公交车后部受损较为严重。截至22时30分,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伤。广州警方正组织力量对起火原因开展全面调查。


    目击

    公交乘客来不及逃跑


    301路公交车往返于广州流花汽车总站和番禺市桥汽车总站之间,起火的这辆车当时开往番禺市桥方向,敦和站是这条线上的中间站,平日里客流量较大。


    目击者称,301路公交车在广州大道南由北往南驶入敦和公交站时,车辆中部靠前位置突然爆炸,腾起浓烟后火势迅速蔓延整辆公交车。不到5分钟,整个车辆就被大火吞噬。很快,公交车全身被烧得只剩铁架。


    有目击者在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称,他当时听到一声爆炸声,接着就看到大火,有4个乘客跑了出来,其中3个人身上有火。旁边家具城的员工拿着灭火器想去救火,可是无法靠近。事发的301路公交车,上半部分车窗全部毁坏。


    另有现场目击者称,起火时公交车上有两三名乘客滚落,全身烧伤,有许多乘客都没来得及下车。


    通报

    现场发现2具烧焦尸体


    事发后,广州公安通报称,15日19时46分,广州警方110接群众报警,称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往番禺方向)有一台公交车着火。警方立即指令交警、消防、派出所等警力到场处置。目前,现场火情已被控制,经初步勘查,现场发现2具烧焦的尸体,另有多名伤者。起火的公交车是301路公交车。警方抓紧对事件展开调查。


    广州消防官方微博称,15日19时46分,广州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公交车站一辆公交车起火,立即调派2个中队、6台消防车、1台指挥车、3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于20时3分将现场明火扑灭。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目前,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收治伤员8人,均为大面积烧伤;新海医院收治6-7人,属自行前往医院伤者。广东省第二医院收治伤者4人,其中1名60%深度烧伤,1名40%烧伤,一人10%烧伤,另有一名孕妇还在诊疗中。


    探因

    有乘客携带违禁品


    据央视新闻官方微博报道,据广州警方初步了解,起火是有乘车人员携带违禁品所致。


    ■ 现场

    公交车火舌蹿出灼伤路人

    公交车顶部被烧成空架


    现场照片显示,一辆黄色车身的公交车停靠在站台前,车头至车尾都有火舌从公交车窗口蹿出,随后,车窗及车顶部位均被烧成了空架。路旁的树被蹿出的火焰烧焦。公交车周围地面有仍在燃烧的车体碎片。


    一段37秒的爆炸现场视频显示,公交车完全被大火包围,几乎无法看见车子轮廓,黑色的浓烟不断向上冒。火势最猛烈处位于车尾部分,火焰高度比旁边的公交车站广告牌高出了近两倍,点燃了路旁的树枝。车头部分可见五六个黑色人影,似乎在用灭火器灭火。由于火势太大,人影在不停跑动。


    现场目击者称,当时在公交车站台等候的一些乘客也被火焰灼伤。


    据现场图片显示,受伤者身上有明显血渍及烧伤痕迹,躺在邻近的人行道上,接受医生的紧急救治。


    “这是我的皮”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昨晚8时许,现场救护车来不及接走所有伤者。


    “帮我找下救护车吧。”一名孕妇说,她已等了半小时。当她正在车站等车时公交车突然起火,全身多处被烧伤。路边群众以为她腿上附着的是撕烂的丝袜,“这是我的皮”,她表示体力已不支,群众忙给她联系警察。20分钟后终于坐上救护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8 16:33 , Processed in 0.04692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