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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律的忠实践行者,做社会和谐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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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7 11:03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8-5 20: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自学南开大学法律本科,近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法律职业资格。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广博的实践经验及丰富的人力资源,愿为需要帮助的各位提供周到细致的法律服务。
           特别是对于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合同违约、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等都有深入研究。
           法律不是权势者的工具,法律执业者应秉持良知,维护社会正义,实现最广大人群的公平。更应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实现法治社会的实践者。
           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只有相信法治的力量,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社会!
           [特别提醒]在从事任何民事法律行为之前,请先咨询专业人士,以免官司缠身或利益受损。我所接触的当事人中有很多是有了纠纷才想起我,不懂得未雨绸缪,徒生事端。

           免费咨询电话:13363627669   13833648770     联系人:曹先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0-9 06: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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