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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致渔业及公安部门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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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9 10: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今年干旱,造成大清河水位严重下降,鱼也显的密度大了些,好多人纳凉垂钓的好去处,但是与此格格不入的是,大量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活动也大量出现,大量的地龙,还有电船,下药药鱼的,造成渔业资源的破坏严重,偶尔报警,警察去了只是驱离,等警察走后电鱼,药鱼继续,处罚力度不够,造成管理不到位。这是谁之过,老百姓只能气氛,谁又能出面管呢。恳请有关领导为了子孙后代。为了生态环境。管理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八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但是,本法已对处罚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编者注:52至61项目处罚主体不再复述此条)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18:23
  • 签到天数: 10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9-9 11: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没人管吧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6-17 20:07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9-9 11: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6 21:43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9-9 22: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去大清河了,看到了两个电鱼的,大点的捞起来,小点的鱼弃之。实在是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9-20 09:44
  • 签到天数: 39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9-10 14: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9-10 21: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报110说不归他们管,让我联系渔业部门,
    不知道怎么联系,在论坛上发个帖子,就像石沉大海 一样没有回复,也没有音信,真让人寒心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9-10 21: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将此贴发往廊坊大众论坛,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11 21: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该 管管了  电鱼成疯了  破坏生态平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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