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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桥派出所包庇打人者,天理何在 [ 版主提示:官方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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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4-10-19 16:05:21 |阅读模式
我  (石国龙是内蒙古正蓝旗人,满族,身份证号152530197803010512)随家父来河北省文安县苏桥镇打工,父亲(石金贵)农民工,在干活当中和工友(本地人)发生口角冲突,被工友用砖打为腰椎变形,右脚趾骨折,当时我们把家父送往医院住院,垫付6000元医疗费,之后我们报警(当地警察),由于病情严重需要续费,在我们的催促下,对方之子续费4000元,之后医院还要续费,对方拒绝支付,我父亲在我母亲(刘泽芹,)搀扶下去了打他的工友家工厂理论,在这期间不但不给续费,反而变本加厉又打了我父亲右脚趾粉碎性骨折,在警察的劝说下,对方同意续费3000元,我父亲继续住院,过了两天医院又要求续费,对方又拒绝续付,在我母亲的搀扶下我父亲又来到了对方家的工厂,对方报了警,苏桥派出所出警,对于此事并没有给予任何调解,只是给当事人录了口供就走了,由于我父亲腰难受厉害,就躺在他家工厂院子里,晚上10点左右对方之子看到我父亲实在是难受,就让我父母进了他家屋里,即事发生第三天,也就是2014年10月3号,苏桥派出所以我父亲住院治疗为由将其带走(事后得知,我父亲被拘留)在带走我父亲的同时,我母亲阻拦着问要把人带到哪去的同时,民警拉拽我母亲手术还未到两个月钢板稳定受伤的胳膊,我母亲说我的胳膊刚做完手术,疼,别拉,民警却全然不顾,后造成我母亲胳膊二次伤害,我们得知父亲被民警带走,立即走到现场,母亲正坐在地上,手托着胳膊大哭。说:我的胳膊被民警拉坏了,很疼。我们报警后,没有民警到场,然后我们去了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你们该看病看病去,因我们无钱给母亲看病,所以把母亲送到派出所,要求给母亲看病,事后得知母亲胳膊被拉伤(肌肉拉伤)。后来又得知,我母亲也被拘留(非法侵入民宅罪)我父亲也定为非法侵入民宅罪。
现本人对处理这个案件的派出所的上述行为存在如下疑问,希望给予解决。
一、因为对方过错造成了我父亲人身受到巨大损害,但是苏桥镇派出所在出警后并没有给予以解决和调解,是严重的不作为行为。

二、假设即使我父亲实施了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苏桥派出所也应该以正当理由拘留我父亲,但是苏桥派出所以给我父亲治病为由将我父亲拘留,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苏桥镇派出所的行为是否经过文安县公安局的批准?因为苏桥镇派出所本身没有行政拘留的权利。

四、苏桥镇派出所在未经任何调查与核实的情况下,强行拘留我父母,造成我父母人身受到巨大损害,同时精神上受到严重的刺激。

五、在拘留我父母期间,家属没有接到正式批文,只有口头通知。

六、即使我父母触犯法律是否也要看病为先?

七、所谓给我父母定的《非法侵入民宅罪》是否符合我国《非法侵入民宅罪》?(因为当时我父母在对方工厂院里躺着,是对方之子同意我父母进他家屋里的,而且还是工厂)

八、即使是我父母触犯法律苏桥镇派出所所谓的《非法侵入民宅罪》也要同时把我父母拘留或带走,为何当时只单单把我父亲带走?

综上,希望各界朋友对此事予以重视和解决和,并给本人一个公平公道的说法。

跪求转发支持,万分感谢!
我的电话1513361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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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17321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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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接到苏桥派出所信函回复,称事情并非向楼主所述,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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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0-20 11: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是真的吗,那派出所还为害百姓啊,会说的不如会听的,不是你讹人家不成反遭其害吧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0-8 10:29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0-20 13: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邮政信箱:廊坊市360信箱(邮编065000)
    电子邮箱:hbswxsz06@ hebei.gov.cn
    手机号码:15027737108(只接受短信)
    值班电话:0316-5252012(受理电话时间为8:00-20:00)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7 08:30
  • 签到天数: 6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0-21 06: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7-3-20 17:11
  • 签到天数: 34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10-21 14: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你就是刁民,没理搅三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6-28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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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0-21 21: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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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0-24 01: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我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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