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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文安“除三害”[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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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8 21: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逝去的青春 于 2014-11-18 21:38 编辑

先简单讲历史上“除三害”的故事:

西晋周处,勇猛过人,专以武力欺凌乡里。宜兴太守王晋,素知周处系可造才,意欲激发其良知,以成大器。乃改换装束,等候于道旁,远远瞧见周处就长叹。周处以为老人受人侮辱,愿为他抱打不平。问其故,王晋曰:此处有三害,乡人不获宁居,因而愁闷。

周处问,何为三害之实?王晋曰“一为长桥下蛟,不时兴波作浪;二为南山猛虎,不时出来伤人;三则不言。

周处固问之,王晋附耳告曰:“三害即是你呀!你不明道德,平日横行不法,人民畏汝,甚于蛟虎。”

周处被其激发,对王晋曰:“这好说,你稍等。”遂入长桥下水中斩蛟,往南山中射杀猛虎,然后至云间陆基陆云二名士处求学,卒成通儒,增史册之光。

再说文安之3害,一为广场僵尸舞,霸占广场,侵扰四邻,日日不停,夜夜不安,为害最大。二为交警失职:a不查酒驾,b不管无牌无照车,c纵容欺街占道。

西洋坦的车祸,是交警纵容无照车辆偷土多年,导致半夜出车祸,当场死亡2人;半月前,商业街有酒驾撞死出租车死机逃逸。3天前,南环路撞死一老人。昨天,又一xian领导夫人被撞死;南环路的欺街占道车辆,没见到交警治理过1次,车辆霸占人行便道,把骑自行车的、骑电动车的老人儿童全部挤到机动车道,出了人命事故交警队谁出来负责?

关于文安第3害,我们看可以用“除三害”里的周处做比喻,能除僵尸舞和渎职者此2害的人,如果把“勤政”2字挂在心头,把群众呼声挂在心头,文安第3害也就除了。




附南环路违章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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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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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1-19 05: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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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5-1-30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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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1-19 14: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只说两害、请问这第三害是谁?周处
  • TA的每日心情

    2016-5-9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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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1-19 16: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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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6-28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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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1-19 16: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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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1-19 19: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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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1-19 19: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学历很高、(公元266年—316年)是中国历史上短暂的大一统封建王朝。西晋为时仅51年,公元266年—316年的故事讲到现在不容易,想害谁把?刀口撒盐、落井下石。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9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害,不作为的官员。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9 21: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牌照偷土的车辆都是黑社会雇来的,南新村的村干部就是靠卖土发财,养着黑社会打手,交警不敢惹,南新村北面的可耕地都挖了十来米深得大坑没法耕种,土地局不管,水利局做地分钱!政府装看不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20 06: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领导们,也是正式干警,大部分出身都是司机,原来给县领导们开车的,也就是抬轿的,指望他们干事?再说他们也不会干,不知道如何管理,他们只会溜须拍马,出了事推卸责任。

    而且文安交警队从来不采纳广大文安人民的意见,一意孤行,对大伙的建议根本不理不睬。

    城区中队苑队长做得很好,积极听取采纳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为县城的畅通做出了贡献。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0-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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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1-20 10: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安三害:开发商、物业和联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20 20: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南环路的人行道上的车辆占地问题,我是深恶痛觉的,我基本上是不走南环路的,有一次去韵达取件,去时和回时不断地在人行便道和机动车道中间变换——人行道被机动车辆占用了,而且占用的是那么的心安理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2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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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1-20 21: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火火。。。。。。。。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11-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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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1-22 09: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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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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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11-22 17: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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