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8点半,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廊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有小区业主,经营者,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居委会人员,市消费者协会人员,市物业协会人员共24人。 近几年,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入住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区的居民越来越多,业主和物业之间,以及其它相关主体之间矛盾日益增多。《办法》的起草工作于去年4月开始,以《物权法》、《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借鉴了省内11个地市以及北京、天津、山东、安徽等10多个省(市)30多个地市等相关办法规定的先进经验。 会议现场,全部听证会参加人员对《办法》表示了同意,多数参加人员在同意《听证方案》的同时积极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供暖二次加压、捆绑收费等有关条款和内容。除此,物业服务企业财务公开、主管部门如何落实也成为代表们关心的内容。 “自拿到《办法》后,我仔细阅读了好几遍,每一条都是我们市民关心的。我希望《办法》完善后能尽快出台,能让业主和物业之间,以及其它相关单位之间解决不了的事、难解决的事从此有法可依,真正营造小区的和谐氛围。”一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说。 据介绍,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充分考虑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意见,对《听证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会后15日内根据听证记录制作完成听证报告,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制定出台《廊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