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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男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 伪造火化证诈死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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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取保候审,为逃避法律的制裁,他伪造了一份盖有殡仪馆印章的“火化证”,制造自己已经死亡的假象,由其亲属交给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张某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昨天在沛县人民法院受审。通讯员 刘存琪 王璐 现代快报记者 李伟豪

  张某,1962年出生。2013年3月23日,张某因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为醉酒驾车,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沛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在取保候审期间,张某想逃避法律的制裁,竟想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办法,伪造了一份火化证明,想“诈死”蒙混过关。

  张某通过街边小广告联系到办假证的人,伪造了盖有沛县殡仪馆印章的“火化证”,由他的堂兄单某将这份证明交给公安机关,以此达到在司法机关销案的目的。

  没想到,这份伪造的“火化证”交到办案人员手中后,细心的办案人员调查了张某的户籍信息,发现张某并未销户,于是办案人员产生了疑虑,电话联系沛县殡仪馆核实情况,竟然被告知“查无此人”。事情败露后,张某赶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张某面临危险驾驶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两项罪名的指控。

  2015年1月5日经沛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昨天,经沛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与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执行刑期7个月。而为他包庇罪行、将“火化证”送给公安机关的单某,也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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