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医院医护人员紧缺状况,有效提高县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临时医护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招聘名额 (一)招聘范围为我县生源(或婚嫁到我县的)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医学类毕业生。 (二)计划招聘卫生临时医护人员70名,其中:西医临床专业26名、中西医临床专业4名(要求本科以上医学类毕业生);医学影像学(含X光、B超)专业3名、口腔医学专业1名(要求取得相应类别执业资格的专科以上医学类毕业生);护理专业33名、药学专业1名(要求取得相应类别执业资格的中专以上医学类毕业生);医学检验专业2名(要求中专以上医学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相当类别执业资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相当类别执业资格证书)的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工作的; 6、已经定岗的“大学生村医”,“ 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3日—20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县行政中心一楼133房间) 执业资格证书审核地点:文安县卫生局人事股 (县防疫站三楼) 2、报名流程: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毕业生先到卫生局审核执业资格证书(卫生局审核无误后在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上盖章签字),然后再到人事局干部股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廊坊市人事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执业资格证书;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户口簿; (7)其它证明材料;如:①婚嫁到我县的要出具结婚证(结婚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11年9月5日)、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配偶籍贯应为文安县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注:②项复审时提交)等。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4、资格审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医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且所报职位与所学专业相对应,不得重复报名;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同一职位报考人数在2人以下(含2人)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 6、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报考毕业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笔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按报考专业职位分组,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辅导资料。考试时间每科10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的50% 和《专业知识》成绩的50% 相加为笔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 2、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加5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加10分。 (三)复审 1、每一招聘职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遇到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进入复审。 2、对确定进入复审的人选,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对毕业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届时入选毕业生要交验廊坊市人事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学生档案。对不能按时交验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 对复审合格的毕业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人选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聘用程序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临时就业手续。新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县医院根据工作岗位确定,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信息发布 五、纪律监督 我县公开招聘县医院临时人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生要讲求诚信,对自己所报材料要认真负责,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县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医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以上内容由文安县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医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5231805 执业资格证书审核咨询电话:5283260 公开监督电话:5231533 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安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