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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男子开车给小偷打工 钱没赚着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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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21 16:42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5 17: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知小偷用车是干坏事,但在利益诱惑之下仍心甘情愿为小偷效劳。日前,记者从运河区检察院获悉,这名为小偷打工的青年受到了法律制裁。  据介绍,无业人员林贵与张胜和刘涛是酒肉朋友。前不久的一天,张、刘二人找到林贵,说他们买了一个汽车解码器,可用这个东西偷别人汽车里的财物,但他们一没汽车,二也不会开车,想让林贵给他们开车一块儿干,每天给他300元“工资”。林贵当即答应下来。第二天,林贵拉着张、刘二人,来到沧州市水月寺附近一个停车场,由张、刘二人操作解码器,盗取一汽车内现金200元及购物卡等物品。第二天,他们又窜至一家商场附近,见一位女士刚下了车,张、刘二人又如法炮制,打开那位女士的车门,开始翻腾找钱物。不料,那位女士突然又朝自己的汽车走来,张、刘二人连忙跑到林贵的车上,由他驾车逃跑。由于那位女士及时报警,林贵等人跑出不远,即被早已设卡布控的民警抓了个正着。
      经法院审理,林贵的行为已构成了偷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期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就这样,本想给小偷打工挣钱的林贵最终落了个人财两空的结局。(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焦玫宗熹冯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5 19: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2-2-23 13:5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5 20: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7 07:31
  • 签到天数: 18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6 14: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7 13: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7 13: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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