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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转》是谁操纵电视台愚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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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5-16 18:14
  • 签到天数: 13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17 23: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古洼拍客 于 2011-4-17 23:05 编辑

    本文事出河北省文安县,文章转载于:人民网,文章地址:http://bbs.yzdsb.com.cn/thread-126846-1-1.html在人民网聊吧《社会民生》的《百姓声音》板块下,在主页热帖榜上始终高居一月排行首位。至本文转载时点击率达到235000次,回帖1200多次。
          按照此文连接找到天空社区网站,发现点击率达到将近4000000次,回帖31500
          同时搜索尝试搜索:首都边上的蛮荒统治,权利造就下的变色龙民生;是谁在操纵电视台愚弄百姓,可以搜索到天涯社区、强国论坛、腾讯论坛等网站均有转载。
      
     
      
      
      我让你干的了,你就干得了,我让你干不了,你就干不了。
      
      2万,一分也不能少,这是大家商量好的,少了就别干了。
      
      不管你多正规,我说你黑就抄你,不需要手续,对面的真正黑的我就不管。
      
      我抄不走我还抢不走吗!
      
      我必须抄回去交差。
      
      公安警察对于非法抢劫,却选择了站在了帮凶的行列。
      
      不让我抢,我就拘留你,看谁牛。
      
      好的说成坏的,红的说成黑的,黑的又说成黄的,是谁在操纵电视台愚弄百姓?
      
      被黑、被黄、被染色。
      
      
      
      
      几天前,哥几个酒席间提起去年一个文安的网吧事,当事人朋友曾经找过我,但后来不知道怎的,没了下文,但这事每每想去,总是气不过,加上这几天看到家乡闹水的一些郁闷事,让人憋闷的难受,今天借此发泄出来,大家一起来关注声讨,也好解解我心中郁闷和不平之气。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的一个网吧,好像叫宏泰网吧,不妥之处望知情人指正吧,据说一个当地非常好的网吧,无论环境,设施,管理,样样都在当地是最好的,曾在08年能被文安县政府认定为星级网吧,但09年搬迁过程中,被文体局打击报复,一直到前段时间我去文安时还没有开业,据说文安县文体局市场科赵姓队长故意刁难报复,伙同他人,对宏泰网吧故意拖延,索要巨额财物,因当时没有立刻拿出来,就翻脸不给办理部分手续了,以文体局名义伙同县委宣传部,在没有任何调查、询问、不顾墙上的证照,不进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以黑网吧对宏泰网吧竟然进行了强行查抄,当时去的查抄人员也明明知道不是黑网吧,但是他们以抄不走我还抢不走作为口号和纲领,必须回去向它的主子交差,那我弱弱的问一下,那你和你的主子怎么向当事人交代,怎么向人民交差?他们带来的在场的公安人员,在面临这种强盗逻辑的时候,事主问你们是保护我的私有财产,还是帮他们抢我的东西,他们却做了后者。
      
      堂堂政府管理机关,不但不帮助企业经营,规范管理,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鱼肉百姓,稍有不从就联合利用政府公权进行不均衡不平等的高压打击,一个部门的小领导都能有如此本事拉出一大串政府机关合作兴风作浪,可以看出此地政府管理中是何等的蛮荒,人民生活在多么险恶的生活环境中,不知道此地政府中党的领导摆在了一个什么位置,人民摆在了什么位置?法律摆在了一个什么位置?
      
      人民警察,主持公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代名词,一个神圣的职业,此时怎么做了非法的、强盗的帮凶,怎么把警察诠释成了这样一个性质?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把当时网吧负责人和家人全部投入监狱拘留。包括前去锁门的80多岁体弱多病的老者,可见当地政府机关多么无视法律和百姓,更为荒唐的是,这样一个星级网吧,因为2万元钱没有及时孝敬上,查抄,拘留的同时,当地政府还用这样一个当地响当当的网吧作反面教材,拍摄查抄录像,拍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家人穿着囚服的录像,放到当地县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大肆播放,作为杀一儆百的同时,作为打黑立功的事件大肆宣扬,由此可以看出,当地政府机关对于民众百姓是怎样的态度。将这样的一个星级网吧当作黑网吧来打击宣传,真是难为文安县政府了。
      
      可笑的事情一环接着一环,在文安电视台宣称打击黑网吧,宏泰这样一个有名气的网吧就这样在电视前成了当地政府成功打击黑网吧的牺牲品时,宏泰网吧对面的黑网吧却安然无恙,至今没有人过问,没有任何管理,也不用交这项那项,这部门那部门的费用,这是怎样的社会经济秩序?这是何等的讽刺。一个当地因管理正规而出名的网吧被戕害着,而一个个真正的黑网吧却安然无恙,管理机关熟视无睹,宁可把红网吧当作黑网吧去打击、上电视,宁可把最好的网吧,可能因为管理者不是当地的,可能因为经营者没有盘根错节的官方关系,不论你多正规,多守法,也可以打击,一个在文安电视台被当地政府以黑网吧的名义上电视的好网吧,正在用来愚弄着更多的人群,素不知文安政府部门你们找来的人长不长脑子,一个黑网吧到了廊坊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时,欺骗廊坊人民的时候怎么又成黄色网吧了呢,这样被你们一会染成黑色,一会染成黄色的染来染去,怎么来服众?干脆你就直接把宏泰网吧定性为变色龙网吧不就得了吗,省的他哪天又变成蓝色或者漂成红色白色,你们想让他变成什么颜色就变成什么颜色,那多好啊,也省的民众交头接耳议论和疑惑这网吧到底是为什么查抄,到底什么颜色了,所以说你们目光太短浅了,荒唐啊,太荒唐了!
      
      这就应了句当时赵姓主管的一句话:我让你干的了,你就干的了,我让你干不了,你就干不了!的确,一个小小的队长,就有如此的权利,继而书写着一个小小队长的“罪恶”,由整个文体局、及政府相关连带机关都来做砝码的官官相护、隐瞒事实、欺压百姓的现实。又书写着,权利的巨大作用:我说你黑,你就黑,我说你黄,你就黄,我说你变色龙,你就变色龙!
      
      政府机关的职能是维护民众的权利,规范管理,创造良好的秩序,但是这里的文体局,你们做了什么,敲诈勒索?索要巨额财务?索要就索要吧,还是金口玉言,不马上拿出来,就弄死你,要不你提起通知一声,让人准备准备,谁身上能整天放着大笔的现金,这样走来走去的也太不方便了不是,这是什么逻辑,政府部门本应有的职责,应有的规范管理,你做了什么,除了权利的挥霍、要钱,除了淫威压迫那些没有背景,没有人的,都做了些什么?值得反思了。你能坐视对面黑网吧不管不问,你能看着当地论坛上一个多年的反映黑网吧的点击率占到全县不论老幼孤残人口每人三次的帖子,熟视无睹,却对正规的网吧吆五喝六,特别是这样一个在文安县规范管理,有目共睹的网吧,这样的管理,不是人民需要的,也不是我们党和国家需要的!
      
      此事发生在去年,但是前段时间,路过文安,几经打听,听说还没有解决,真不知道文安政府部门为何如此的蛮荒,这怎么也不能让我联想到,人民政府为人民,为人民服务,这些词来,让我无法想象到当初无数先烈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出现如此的事情,我们怎么来告慰九泉下的英灵,怎么对得起良心,让英灵们不至于悔清了肠子的寒心,我为中国有你们这样一群人瞎折腾感到汗颜,为有你们这样的一群人感到无比的丢人,此时我想到,为什么外国人瞧不起中国人,在国外华人受歧视,就因为有你们这样的败类。
      
      这样的管理就是放在黑社会统治,也不至于各种规矩都按照你说的做,各种孝敬的费用都按部门的出,不去保护经营环境,坐视马路对面的黑网吧不顾吧。文安,在我心中一个特殊的地方,加之很多司机朋友向我多次反映过的文安交警的设卡敛财,恶意限速,素有“天下好走,文安难过”之称,享誉神州大地,让我不免想到,这样下去,会不会天怨人怒?难道这个地方不是党在统治?难道这个地方比黑社会还黑?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6 12:58
  • 签到天数: 70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4-18 06: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放在文安很正常,,那些领导就是这个奏形,不及时孝敬可以玩死你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6-28 07:41
  • 签到天数: 12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4-18 06: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的败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0-5 21:24
  • 签到天数: 42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4-18 07: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真是太火了 也证明文安的败类们不干人事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5-13 09:49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4-18 08: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弱者在低声控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6 12:14
  • 签到天数: 7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4-18 08: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权力失去监督的时候  当私欲凌驾于公权力的时候   好在还有舆论的监督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7-1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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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18 08: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7-1 07:55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18 08: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2-7-20 11:19
  • 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18 16: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4-18 20: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8 11:08
  • 签到天数: 8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4-18 20: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1-5-16 23:16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18 21: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安的网吧应该跟廊坊学习学习,不是拿着本人身份证的一律不许入内。天下的官都一般黑,就不评论他们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9 15:25
  •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19 16: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权力失去监督的时候  当私欲凌驾于公权力的时候   好在还有舆论的监督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3 23:46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23 11: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某些官老爷的真实作风:我让你干的了,你就干的了,我让你干不了,你就干不了》有谁能监督权利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3 23:46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23 1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警察,主持公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代名词,一个神圣的职业,此时怎么做了非法的、强盗的帮凶,怎么把警察诠释成了这样一个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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