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1712|回复: 2

新疆奎屯查处私屠病死牛案 事主称用牛肉喂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17 11:07
  • 签到天数: 39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4-24 09: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为新疆奎屯查处一私屠病死牛案。

      亚心网讯(记者 高宇飞 通讯员 张琳萍)食品安全问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4月20日下午,新疆奎屯市经贸委等部门根据举报线索迅速查处一起私自屠宰病死牛案件。当事人称,这些病死牛是他们在拾垃圾时捡到的,他们只留皮卖钱,而肉是用来喂两条看家狗了。

      废品收购站屠宰病死牛

      4月20日下午,奎屯市经贸委接到群众举报,北京东路一家废品回收站内有私自屠宰病死牛行为。工作人员立即与工商部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和警方取得联系,并赶往事发地点。

      在奎屯市北京东路的“奎屯卢俊梅废品回收站”院内,这个几百平米的院子里,到处散乱地堆放着各种回收的废品,两条大型看家狗看到陌生人到访不停地狂吠。院子空地上有一个像挂肉用的铁架子,其左侧挂着多个铁钩子。旁边地上是一张橡胶皮子,上面血迹斑斑,附近地面上也有一滩还未凝固的血迹,旁边一钢精锅里有两块动物内脏。

      记者赶到时,废品收购站的男主人郭某和另一个搭档已将屠宰过的牛收起来,放在三轮车上准备运走处理掉。这些牛一部分皮和内脏已被清除,还有一些骨头被剔得干干净净。

      据最先赶到现场的经贸委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到达时看到,现场有三只幼年死牛尸体,已快被剖完。
      “今天中午两点多钟,我到东戈壁滩上收破烂,看到一个人拉着一头死牛,我就掏了五十块钱买了回来,又捡了两头,是难产死的,拿回家剥了皮煮一煮喂狗。这是我第一次捡到。”郭某说。

      工作人员表示。这些牛一看就知道是病死牛。

      当事人:皮卖钱,肉喂狗

      但在屠宰现场,遗落在地上的牛耳朵并非只有几只新鲜的,还有很多牛耳朵已经风干,不少牛耳朵上都有一个黄牌耳标,上面有编号和出生日期,不少耳标都是去年的。

      “现在已经早不用这种耳标了。”奎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说。
      显然,郭某之前在说谎。
      工作人员立即对周围进行搜寻。当他们掀开现场旁边一堆杂物上面两床褥子后大吃一惊,下面整齐地摆放着厚厚一层动物皮,大约三十多厘米,上面洒满了盐。

      见谎言被戳穿,郭某夫妇又改口称,他们之前说的捡到死牛崽是当天第一次捡到,他们从事这种行为也才一个多月。有些病死牛是花几十块钱买的,有些是捡来的。

      至于在哪儿捡的病死牛,郭某的妻子卢俊梅坚称弄不清楚,她始终不肯说出这些病死牛的来源,只说是东戈壁131团那些奶牛场和种植户不要扔掉的,一旦有病死牛,就会通知他们去拿,“我们就是收破烂的嘛,以前还捡过羊。”即使如他们所说“才一个多月”,那么在这期间,他们将病死牛屠宰后是否将肉销售到市场上了呢?

      郭某夫妇对此矢口否认:“跟你们实话实说,我们只要皮子,卖钱,大点的,能卖五六十块钱,小的只能卖十几块钱。肉不卖,都是喂狗的,能喂狗喂狗,不能喂狗就扔掉,一次喂不完就冻在冰箱里,骗你干啥?”

      对于剔得很干净的骨头,他们称,狗又不吃,就卖给伊犁州奎屯医院附近一个收骨头的,8毛钱一斤,“用来做骨粉。”

      执法部门:不能证明病死动物肉销往市场,将全面清理

      奎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一工作人员说,由于目前没有集中销毁的地方,像这种病死的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养殖户应当销毁处理,至少要深埋或者焚烧,防止有疫病扩散,绝对不允许随意扔掉。他们也一直在加强宣传,但仍有一些养殖户自律性不够。他们也经常四处巡查,发现有这种情况,全部没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奎屯市经贸委商贸股科长张琳萍认为,从现场和获取的证据来看,不能证明郭某夫妇等人已将这些肉卖到了市场上,但因这是一个隐患点,他们决定收缴这些病害肉和皮张,进行统一处理。同时,不允许他们再进行收购或者拾捡病死动物尸体,如果再发现就严惩不贷。

      随后,所有的病死牛肉和皮张被拉到奎屯市一家屠宰场内的化粪池内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直到当晚21时许才处理完毕。
      张琳萍说,国内近期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奎屯市经贸委、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针对这种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奎屯市委、市政府对这个方案非常重视,近期将对奎屯市畜禽肉类市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定点屠宰、私屠滥宰、市场上的肉品、餐饮业的肉品等。

      为了便于老百姓监督和举报,奎屯市经贸委和奎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 16:32
  • 签到天数: 14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24 10: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9 15:25
  •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24 17: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4 19:02 , Processed in 0.10294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