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411|回复: 0

律师解析“特殊遗产继承”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16 08:41
  • 签到天数: 16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11-1 15: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中老年读书节第四场“助老维权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在今晚大厦举行。10家法律服务机构的18名律师提前1小时到场,义务为180余位读者答疑解惑。上海遗产纠纷律师父母能否继承已故儿子的保险金、再婚配偶和继子女有无继承权等特殊形式遗产继承权,成为读者关注热点。  

      北辰区70岁吴大娘的儿子4月初不幸因车祸去世,其儿子生前买了一份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了2万元保险金,被儿媳以属于妻子的遗产为由独占。吴大娘想知道她和老伴是否有权继承这笔保险金?

      沈雁群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这笔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取决于吴大娘儿子生前是否指定了保险金的受益人。若未指定受益人,生前也未立下合法遗嘱,吴大娘之子亡后,该笔保险金就属于遗产,可按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即吴大娘儿媳、吴大娘和老伴及亡者的子女共同继承。若吴大娘之子生前指定了受益人,他亡后,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不能作为遗产分割。


      津南区孟先生的母亲王某,1977年与张某登记再婚,当时孟某2岁。婚后,孟某随母与继父张某共同生活。不久,他母亲和张某又生育一个儿子。今年4月张某去世,张某亲生儿子称,王某与张某系再婚夫妻,不同意他和其母继承遗产。孟先生想知道自己和母亲是否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律师范亚楠说,王某与张某系合法夫妻,王某有权继承已故配偶张某的遗产。王某与张某再婚时,孟先生2岁,是未成年人,婚后随母一起与继父生活,由此可认定继父张某与继子孟先生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故孟先生也有继承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16 21:39 , Processed in 0.06814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