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本报A19版报道了《卫生站输液后10岁女孩身亡》的新闻。16日晚上8时,在经过长时间的等待之后,小女孩的家属与院方的法人代表和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会面协商,可是并没有达成协商结果。
进展:3小时输液1450毫升4瓶都有氯化钾
在小女孩的输液卡上,清楚地记载着,当时医护人员给她输液的数量达到5瓶,其中有2瓶500毫升的药水,2瓶100毫升的药水,1瓶250毫升的药水。在这5瓶药水中,有4瓶都含有氯化钾。
家属说,在小女孩的死亡证明上写着,她是高钾引起了心功能衰竭死亡,不过家属没有向记者出示死亡证明。
小女孩的家属说,事发当天,她从早上开始输液,输到最后一瓶还差一点就输完了,整个过程经历了近3个小时。“我们自己算了一下,3小时输液近1450毫升的药水,每分钟的流量达到约80滴,这么快的流量对于10岁的孩子来说怎么能够承受得了呢?”
回应称暂未发现过期药品
昨天,白云区卫生部门接报后立即派员到现场展开调查,对处方、同批号药品等进行封存,并引导医患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经过现场调查,暂未发现过期药品。
目前,区卫生局、金沙街办事处等部门仍在继续组织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家属告诉记者,16日晚上8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人代表和派出所、村委、卫生监督所、街道的司法部门等工作人员出面和家属们对此事进行协商,协商了1个多小时仍没有达成一致。
家属说,他们把小女孩的输液卡和处方拿给院方的法人代表看,对方称看不懂,表示要在尸检后,才能确定是否由卫生服务站来承担责任。“孩子就是在这家卫生服务站输液时出了事故,事实已经清楚,我们不同意做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