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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砸抢烧就是犯罪,“爱国”也不能当做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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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3-3 00:41
  • 签到天数: 6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16 11: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砸抢烧就是犯罪,“爱国”也不能当做挡箭牌!

    私产受到法律保护,“爱国者”们破坏私产的行为就是犯罪,应该依法追究责任。
    在9月15日的打砸抢事件中,被损坏的日系汽车车主和日本品牌商店店主,无论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都是在中国政府的许可下,依法拥有这些财物的。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法条,参与打砸抢烧的暴徒们都涉嫌违反了刑法构成了刑事犯罪。
    另一方面,不谈法律,只从“爱国者”们自身的逻辑论证。“爱国者”们正是因为日本不尊重中国主权,不承认钓鱼岛是中国领土而愤怒。但在打砸抢烧中,他们自己却漠视了中国人的私权,不尊重本属于同胞的财产。暴徒因打砸私家日系车的方式爱国而自喜,标榜自己是“爱国者”,其实却在践踏私权的过程中成为自己逻辑里的“卖国贼”。
    所以“爱国者”可以群情激昂,但爱国者和暴徒之间的界限——尊重私权必须得以保全。一旦侵犯了私权,不管之前的爱国态度是多么冠冕堂皇都不能掩盖“打砸抢烧”这种行为犯罪的本质。 因为若私权不神圣,公权公产便无从谈起,进而领土主权也就不神圣。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9-16 12: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3 16:08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9-16 13: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啊!你妈傻逼们!知道什么叫素质吗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7-21 21:35
  • 签到天数: 80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9-16 14: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凭着一腔激情打砸同胞的车,那是犯罪,别等犯罪了才知后悔,那可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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