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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傍晚,位于王庄子乡王圪垯村“海河板厂”边上(靠近近王圪垯村大堤),刘殿书在公路边骑自行车回村里的路上被机动车给撞,事发时综合附近路人所说:当时肇事车辆为小型白色车(类似福田小卡),车辆挡风玻璃完全撞碎,可见当时此司机的车速有多快?当时伤者并未死,在自行车撞(飞)翻后慢慢从地上坐起后约2分钟左右时间再次倒下,当时有好心人帮忙报警(接警方: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二组),警察说,到事发地后已经死亡。警察提取当时的挡风玻璃碎片及自行车和部份遗物(包括手机及零钱等,此遗物至今家人没有看到)。后将逝者拉到霸州市胜芳镇津胜医院。
据警察说当时可能因天色“太晚”原因,报案者可能没有看清车牌或其它原因,造成此命案到今未能侦破,而据周围其他知情人士报料说:当时出事地点就是在“海河板厂”边上,此厂老板娘和工人都在家,且门口还有监控,都有看到此肇事车辆,分析称出于怕报复或其它利益原因,相关证人不愿说实情。笔者本人也多次致电文安县交警大队,那边只是说在查,马上到了一年的时间了,却还没任何进展?我们不得不质疑当地相关部门是否有真的在查?如果说既然有查,为何每次咨询却没有任何进展?
我们就不明白了:事发地有监控其它周围路边或厂家门面也可提取到当天监控,且通往别的大路的路口也应能查取到相关监控记录,最重要的还有事发当晚现场收集到的挡风玻璃等这些资料,难道说就不能侦查出一点点东西吗?从技术手段来说,这个真的不是困难,为什么文安县警察当局就一点也查不出来?究其原因是什么?我们不得不深思?!在当晚事发时为何不直接出警沿路设卡?为何在命案发生时和发生后近一年的时间不去走基层深入调查?为何不去按逝者家属要求去查询事发地老板娘及其周围百姓?据我们了解,就没有去走访过当地群众,试问这样一个命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最大的灾难,当灾难来临时为何你们就不能尽责去为死者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呢?
我们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及各级公安机关能够认真落实严查此命案,并给予死者家属回应。同时我们也再次敦促事发当地的文安县交警大队,请你们用良心和应有的工作职责去处理去严查去落实此命案。一个人命案,就是一家人的灾难!任何时候将心比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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