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lxuexi 于 2013-3-2 10:29 编辑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山东地区2013年成人高考高校名单,请考生参考。
山东省(17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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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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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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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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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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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兵器工业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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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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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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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汶矿务局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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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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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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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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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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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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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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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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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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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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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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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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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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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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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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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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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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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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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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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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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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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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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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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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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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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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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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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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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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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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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矿区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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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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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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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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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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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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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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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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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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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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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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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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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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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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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1、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开考要求,均可报名参加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各报名点对委托开考的专业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特别是中药学、护理学、中医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有关要求参见专业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2、报考手续: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规定执行。首次报考的新考生持身份证、老考生凭《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到当地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填涂相关的表卡,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 3、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名所需要的表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涂,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规定以下16个专业及资格证书自2010年11月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201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以后不再安排考试;2013年年底前可办理毕业手续,2014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停考专业:1、财税(专科),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3、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4、公安管理(基础科段),5、教育管理(专科),6、外贸英语(专科),7、音乐教育(专科),8、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9、电子技术(专科),10、中医护理学(专科),11、卫生事业管理(专科),12、餐饮管理(专科),13、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14、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15、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师证书(初级、中级、高级),16、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