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3958|回复: 3

非礼女孩被咬舌的黑车司机为啥报警?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3-3 00:41
  • 签到天数: 6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6-14 21: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湖畔小子

    6月8日早晨,小陈像往常一样准备去上班。但是由于下雨,等了半天公交车都还没有到。眼看就要迟到了,而路上又没有空的出租车。无奈之下,小陈只好搭上了一辆雪铁龙牌照的黑车。
    一路上,生性外向的小陈和黑车司机攀谈了起来,聊得非常开心。在快要到达目的地时,黑车司机突然将车拐进废弃的立交桥下桥口,停下后,迅速将车门反锁!原本和蔼的脸上慢慢露出了猥琐的笑容。司机将手放在了小陈的左腿上意图不轨,此时,小陈这才意识到遇到了色狼。“求求你放过我!”面对小陈的苦苦哀求,司机无动于衷,继续强行抱着小陈亲吻。见反抗无果后,小陈张开嘴,司机竟然将舌头伸了进去。危急时刻,小陈狠狠地咬住了司机的舌头。无奈之下,黑车司机只好松开小陈。发现血不住地从嘴里往外涌,气急败坏的司机连扇小陈两个耳光,之后他竟然拨打了“110”,称自己非礼一个女孩时被女孩咬破了舌头,要求女孩赔偿自己!(2013,6,10“扬子晚报”《司机非礼女孩遭反抗被咬舌 报警索要赔偿》)

    家乡有句俗话,叫做“袋袋不能摸错,棉床不能睡错”。其意是说,不是你的钱万万不能拿,不是你的女人也万万不能碰,不然就会出事。而且等到出了事,怕连想钻的地洞都没地儿找。我看报道中的这个黑车司机,正是应了这样的话。

    此人开的不是黑车吗?黑车是啥?不就是没有营运证,靠着偷偷摸摸开着车去赚钱?就这样,还不不得夹紧尾巴?不知道只要黑车出了事,一旦被运管部门抓个现行,罚起来不起码是万儿八百的?就这样,还敢色从胆中来?

    摸一个素不相识女孩的大腿,强抱人家强亲人家的嘴,那叫啥?不叫猥亵?那不是犯法的事?就因为看着人家女孩“年轻漂亮又穿着性感”,就什么都忘了?就“突然萌发了非礼小陈的想法”?竟连自己的“出身”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黑车罢了,非礼罢了,猥亵也罢了,只不过自己“找死”,才让人家咬了舌。怪了,只不过让人家咬出了一点点血,堂堂一个大男人,那又算啥?与摸大腿、强抱和强亲相比,不早已经“赚”足?竟反过来“恶人先告状”,打起110来?竟还想让人家女孩子赔偿?赔个鬼啊!那不叫没事找事自投罗网找死?就你这样的人不下“地狱”,那该谁下“地狱”?

    为啥报警?法盲啊,脑子被桨糊糊住了啊!竟不知道不是你女人的女人,全身都是“禁区”?意淫一下也就罢了,反正没人知道。但只要一动手,岂非就如“触雷”?怎可以一见人家“年轻漂亮又穿着性感”,就欲火中烧起来?就上下其手起来?

    这下好了!先是“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等到出去了,老婆如果还能让你有“跪搓衣板”的资格,已经算是放你一马。如果对你“严肃”一点,怕连老婆都不能亲了。如果有儿女,他们也一定已经让你搞得抬不起头来,不得恨你一辈子?想着这一切,我看这位司机同志,不如去豆腐店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呵呵

    不过话分两头,女孩子也得小心点哦。黑车是万万坐不得的,出去时是得“包”紧点的;与素不相识的人,说话行事是得守着点的。如果不让人家想入非非,何来“出门晦气,碰着癞痢”?虽然色狼黑车司机已被刑事拘留,虽然他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你那已被摸的、已被强抱的、已被强亲了嘴的,还回得来?幸亏咬得还轻,如果因为一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把对方咬得更重一点,万一咬断了人家的舌头。如果一不小心超过了“正当防卫”,不白白让人家那样了,还得把自己“搭”了进去?因为一旦到了这样的地步,法律也不“认”你了啊!对不?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2 20:41
  • 签到天数: 327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6-14 22: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18:23
  • 签到天数: 10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6-15 04: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断他的舌头。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6-15 10: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结局会是,,,司机一气之下杀人灭口了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5 18:28 , Processed in 0.217225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