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法院受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原告是本地人,依据一份假合同起诉了廊坊一家公司,但是该公司从来也未与原告签订合同,故申请鉴定,结果,合同是伪造的,涉嫌犯罪。 安义法院主审法官熊庆无视法律,在原告只用一辆报废车的手续复印件的情况下,就查封该公司存款80万元,长达2年有余至今,并且强行勒索被告差旅费7万元,没有正式手续。该公司报警立案,湾里区公安局在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后,安义公安局故意将人放走,可是,近三年的纠纷,鉴定费用就花去了共计7万元。该公司损失近百万元。安义这个地方还能适用中国的法律吗? 2010年11月1日刘茶花,骆印生伪造漏洞百出的假合同。 2011年3月15日伙同安义法院熊庆等人起诉。 2011年8月9日安义法院熊庆来所谓被告公司查封该公司账号,并勒索该公司差旅费共计7万元。 2012年6月1日该公司申请合同鉴定。 2012年10月12日鉴定为合同是伪造的。 2013年2月2日该公司申请公安机关立案。 2013年4月5日安义县法院裁定本案终止。 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被上网追逃,湾里区公安部门与安义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于当晚犯罪嫌疑人潜逃。 一, 安义法院法官熊庆在明知道此合同是伪造的情况下,在被告的多次申诉下拒不移交公安机关,还故意拖延时间,并多次索要差旅费用高达7万元,在原告之提供了一辆报废车手续的复印件情况下,查封该公司账号80万现金,上述请贵院解释是否合法,并要求彻查其刑事责任。 二, 查封该公司账号何时可以解封。 三, 安义警方抓到犯罪嫌疑人却使其潜逃,办案人员是否已经得到相应处罚。 四, 三年该公司上百万经济损失,所有支出由谁买单。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