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2481|回复: 0

【引用】彭晓光论中国自由派:不懂中国历史 将陷入百年边缘(三)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7 08:30
  • 签到天数: 6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21 15: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脸党魁尼克松:评价科济列夫    让我们来看看尼克松对科济列夫的有趣评价。当尼克松向科济列夫请教新俄罗斯的利益问题时,俄国外长谦恭地说:“苏联的一个问题是过分卡在国家利益上,所以,现在我们将更多地考虑人类共同的价值问题(注:这很象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及中国自由派嘴里的“普世价值”)。如果您有什么想法并且能够提醒我们该怎么确定我们的国家利益的话,我将不胜感激。“
        事后尼克松评价说:“当我任副总统,后又任总统时,我竭力表明我是一个为了维护美国利益而搏斗的狗崽子(注:不论民主党还是共和党总统,使用最频繁的词组都是”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American National Security Interests)。在这方面,基辛格是个更大的狗崽子,有时候我还要向他学习。当苏联刚刚解体,新俄罗斯需要保卫和加强的时候,他的外长都想向所有人表明他是个多么好的家伙。搞不懂俄国人为什么不派他去慈善机构工作。“
        尼克松的评价也完全适用于盖达尔和中国自由派,按中国青年网友们的术语,尼克松,“普世价值“大本营美国的前总统,是个标准的打脸党。
        即使尼克松曾经怀疑科济列夫的言行是场战略欺骗,人们也应该理解,当戈尔巴乔夫在美苏谈判中一再无条件放弃苏联的重大战略利益时,主导美国战略的冷战老手布什、切尼、盖茨等也曾多次怀疑这是不是一场阴险的战略欺骗,因为超级大国苏联并没有战败,而德国总理阿登纳、日本首相吉田茂都曾不放过 任何微小的机会在美国面前捍卫战败国德国和日本的利益。
        只能说,戈尔巴乔夫、叶利钦、科济列夫和盖达尔的言行,远远超出了文明社会人类正常思维的底线,这同样也适用于中国自由派中的原教旨自由主义者。
        中国自由派对“百年边缘”的反思:救亡压倒启蒙
        总是要求中国公众无休止地反思所谓“国民性”的中国自由派,有没有对自己“百年边缘”的命运,进行过反思呢?
        有,最经典的就是“救亡压倒启蒙”,最新的就是“中国模式论所表现出的价值观,是以民族主义与阶级属性拒绝和解构普世价值及人类文明”。这,就是中国自由派的所谓反思。
        如果我是一名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并立志于使中国自由派的价值观成为中国主流价值观,那我肯定会对这样的“反思”感到震惊和不可思议:理论上,把“救亡”和“民族主义”从“启蒙”与“普世价值”中剥离,这在“普世价值”大本营美国西方都是不可想象的,仅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的国歌和美国的入籍誓词中就可以证明这点;实践上,这几乎相当于公开宣称,我们中国自由派,就是要站在国家民族命运的对立面,我们就是要“百年边缘”,“永远边缘”。
        青年一代读懂了中国:让四代飞!
        中国四代机的首飞,在中国网络上,特别是在各大军网上引发了近年互联网上少有的轰动,一个80后军迷写下的感言,让众多年轻的军迷们热泪盈眶。
        青年一代真正读懂了中国:他们知道,这是中国国家民族意志、工业体系、科研体系与国防军工体系的整体进步结果。当今世界只有美国将四代机F—22投入现役,军事大国俄罗斯的四代机也才刚刚首飞一年,经济强大的欧盟、日本都只能依赖等待美国低一档次的四代机F—35。
        四代机的首飞,标志着中国捍卫世界和平,构建和谐世界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同时,广大理性的军迷网友们,也坦率地谈到与美国的差距,谈到了中国模式在共同富裕、自主创新与民族产业升级方面面临的艰巨任务。
        中国自由派大多数“非常正常”地对这件事保持了集体沉默。
        1796年,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警告国民“迷信外国会产生罪恶”,他说“一个国家对另外一个国家热情的笃信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罪恶。……这会让那些野心勃勃、腐化堕落、受到迷惑的国民献身自己喜爱的国家,反而背叛或牺牲自己国家的利益,却没有丝毫反感之情,有时甚至颇为自豪。”
        这段话,很像是对中国自由派的警告:只要他们继续围攻公众的爱国主义,继续站在国家民族命运的对立面,他们就永远也不要奢望读懂中国,读懂中国的青年,他们百年边缘的宿命,也就将一直持续下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5 18:18 , Processed in 0.05120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