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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吧,大李村出名啦,上了网易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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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0 00: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爆料,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大留镇大李村原村长未经批准,私自将村里农田变为宅基地外租,盖房建厂,村里原有农田减少,引起众多村民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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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李村村民委员会

日前,网友爆料,廊坊市文安县大留镇大李村原村长现任村委书记,未经批准,私自将村内100余亩耕地以土地承包的形式变成宅基地,发放给部分村民建住宅,并外租给一小部分村民建工厂,大李村的村民们对此颇有争议。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第四章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
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
第二十五条规定: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及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办理审批手续,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建设用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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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承包名义外租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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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上建造的小工厂

村民反映:农田变身宅基地 村干部私自外租建工厂

12月10日,小编来到廊坊市文安县大留镇大李村了解情况。在村民的带领下,小编见到了网友所爆料的被私自以土地承包的形式变更为宅基地的耕地。只见耕地上有的地方已建好一座座房屋,有的地方还堆砌着一块块还未开始建房的砖块。

村民王先生反映,类似于这样的土地全村大概共有100余亩,很大一部分是基本农田用地,很久以前由本村的村民承包耕种。自村里统一收回去后,便一直作为村里的自留地放置着。“但是2008年,当时的村长现任的村委书记王铁岩却未经批准,私自将这100余亩地以土地承包的名义变成宅基地发放给部分村民,村里的其他村民对此曾提出异议,不但没有起到多大作用,还遭到殴打致伤。直到现在,有的村民已经在这些土地上建起了房屋。”

“今年6、7月份,村委书记王铁岩再次以土地承包的名义将50多亩地租给了村民建造工厂。至于为什么租,怎样租,租给谁,他并没有通知到全村所有的村民,只是自己找了几个人作为代表讨论决定的,大多数村民都被蒙在鼓里。”村民王先生还反映。
随后,小编又跟随村民来到了今年被外租建厂的耕地处。小编发现,一个个小工厂都在正常的运转,在一望无际的田野里显得分外的突兀,从6、7月份外租到现在正常运作俨然还不到半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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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上建造的小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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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上建造的小工厂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耕地上建工厂需审批

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及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办理审批手续,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建设用地办理审批手续。鉴于此,小编不禁想问:“在耕地上建造工厂的审批手续如此容易办下来吗?如果这么容易办成,人们都争先恐后的去办手续在耕地上建厂,那么靠耕地吃饭养家的村民们的利益又有谁来保障呢?”

村民提出质疑:工厂属于国家取缔“十五小”污染水源和空气

与此同时,小编还从村民了解到,这些工厂大大小小共十多个,主要靠焚烧铁、煤、旧塑料而生产出来铁芯、新塑料等挣钱。绕过工厂,小编还发现,有的工厂附近的河水已经变成了黄绿色,明显已被污染。村民也怀疑“这些小工厂属于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是最原始的工艺,可能没有合法的手续,也可能对空气和水源造成一定的污染。”

除此之外,有的村民还告诉小编,自耕地被村委书记王铁岩私自外租后,村里的村民们多次去文安县国土局投诉,但其相关工作人员来到村里调查之后却说:“目前正在垫土,没有改变土地性质,他们现在管不了,若盖上房,他们就管。”有的村民还表示,自事情发生以来,曾多次去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但至今也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延伸阅读:《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十条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第二十一条 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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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4-18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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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2-20 07: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报道的很真实,有关部门是该管管,这些胡作非为的村官,甚至是村霸了。  发表于 2013-12-20 17:43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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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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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2-20 13: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才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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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5-1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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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2-20 18: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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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2-20 21: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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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9-2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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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2-21 18: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比 交警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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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2-23 17: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曝光了管用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4 12: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很简单,政府有作为一切都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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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22-6-28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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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2-24 17: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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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2-28 16: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大留镇大李村原村长未经批准,私自将村里农田变为宅基地外租,盖房建厂,村里原有农田减少,引起众多村民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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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12 16: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留镇就是爱出这事儿。胡屯那村,几百亩地都盖房好几年了。告状的都去了省里,也没有办法。眼下这社会是王八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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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1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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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1-12 18: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村都是这样,偷着卖地呀,花宅基地呀,习惯了就能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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