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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群众路线这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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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21 09: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今形势下各机关单位展开“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依百姓的理解,走群众路线的第一要求就是廉洁奉公,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但是房管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利用头上的官帽,每天执行的是欺压百姓。周围很多朋友包括本人自己,都曾办理过新建商品房抵押贷款,需要到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这种情况下,因为有购房合同,银行并不要求评估。但是房管局却强制要求评估或者直接交评估费用。请问房管局领导,你们收费有法律依据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5-6 16: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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