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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政府违法征收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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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4-7-10 07:10:39 |阅读模式
文安县政府对9户业主强行拆迁建筑商厦的情况反映
--法律能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吗?
文安县人民政府:
文安县信访局:

       我们是文安县“外贸地块”拆迁的临街九户业主,现诉文安县人民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和严重侵占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政府在拆迁地块通过开发商大规模建设大型商厦和门市用房,用于营利,我们认为政府是在抢夺我们利益的前提下为某些人营利的行为,是“官商合谋”豪取群众利益的形式体现,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利益,明显违反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属违法行为。政府愚弄了我们,我们的利益就这样被政府强行剥夺并送给了“别人”这是赤裸裸的抢夺和强盗行为,我们的利益受到了巨大的损失。

       二、政府原规划的临政通道35米,规划为大型露天广场作为大型活动及人们休闲娱乐场所(有公示的规划图为证),但实际却是为商厦提供营利的辅助设施。这是政府“掩耳盗铃”、欺骗人民、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

       三、政府拓宽道路的说法也是一句愚弄人民的谎话(所谓的拓宽就是拆了我们11户的门市房,整条道路并没有拓宽,交通并没有改善),因为改建后的街道不仅一点也没有拓宽,而且还没有了人行道且车辆拥挤不堪,因为此位置临近两所幼儿园和一所小学,又加上新建的商厦,人车抢道现象极其严重,拥堵程度可想而知,规划极不合理。政府打着改造县城的幌子,实为为某些人和开发商谋夺利益。

       四、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原拆迁的临街门市房屋业主已从事商业经营或出租门市房十余年,每年都有4万元左右的收益(有的经营业户经济收入还要高很多),成为了我们用以生计的经济来源。并且我们的房屋在2011年征收前期价值就已在200万元左右。从政府强征开始没有任何官员了解我们的利益得失,倾听我们的心声,所谓的政府听证会(竟然没有政府正科级以上人员参加),对我们的诉求没有任何官员答复,我们等到的只是强征令。这种损害、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这些人)已改变了共产党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只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宗旨,手中的权利成为了为个人谋利的工具,胆大至极,让我们在精神上、身体上和经济上承受着巨大的伤痛。

       五、不合法的拆迁协议。2011年12月3日,我们签下的一纸令我们痛心至极的拆迁协议,因为我们(还包括我们的亲戚)是在受到很大的威胁、恐吓的情况下签订的政府单方制定的不公平协议。我们的协议是在政府逐级逼迫下签的,每户由各个局一把手做工作,这个一把手不是城建局局长、规划局局长,而是每家每户有在各个单位上班的子女或户主工作单位的局长,试问所谓的造福于民的工程与教育局局长、交通局局长及其他和建筑无关的局长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把这些不相干的局长也纳入文安县政府的拆迁办公室。这些局长白天7点到“包保”的拆迁户家做工作,直到晚上9点多才从“包迁户”家离开,晚10点向文安县政府拆迁小组汇报进展情况,每天如此长时间做被拆迁户的工作,致使我们每天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把我们的社会关系调查的一清二楚,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关系胁迫做我们,致使我们有的亲朋见面都不理我们,生怕和我们有关系让政府知道了受到牵连。单位不仅停止了我们在职人员的工作,还让我们回家做自己父母的工作,谁做不通就不能上班;停止了我们工作、不签协议的还要停发工资、甚至我们公职人员的领导也在政府的威胁下直接挤压我们,亲戚朋友的工作也受到政府要挟,对于我们来说,那样的生活简直就是噩梦,我们的精神已经崩溃,更有甚者政府利用对不是临街门市房屋人员有利的情况下用谁先签,谁先挑房的手段打击我们这些不同意拆迁的户主,手段之高明,令人瞋目,令人愤慨。我们要求我们的门市房置换荣美商厦的门市房或商位,刘凤顺县长、邵俊德(城建局局长)、毛培昌(外贸地块拆迁办公室主任)在我们签协议现场异口同声的告诉我们临街门市房拆迁户:商场是封闭式的,没有对外经营的门市房,的确我们只看到政府给我们的“规划图”上没有门市房,只有封闭的橱窗。现在商厦已经把临街他们规划图上的橱窗全部变成对外出租的门市房。我们现在才看到临街尽是门市房(因为开发商用围墙遮挡着),政府愚弄了我们、欺骗了我们,这是对我们善良的讽刺,农夫与蛇的故事再现在我们身上,我们要求政府归还用这种欺诈的手段掠夺的我们的门市房。

       六、归还我们的利益。从政府征收开始我们就不同意拆迁,政府不顾我们多次反映的诉求,一意孤行,竟进行强征。对我们诉求的置换改建地段附近临街房屋或在商厦一、二层置换我们同等面积的商位等意见始终无人答复。我们其中的多户是以这些门市房屋的收益来维持生活,回迁的楼房是不能当饭吃的,官员们,你们知道吗?生活是要用钱的,失去了经济来源,我们怎么生活,我们的生活比征收前更加困苦。文安县政府征地不止我们一例,只有我们置换临街房屋的诉求没有任何答复。地还是那块地,到政府手里就成了商业用地,既可以开商场又可以盖门市房,政府和开发商得到了实惠,我们的损失却无人过问,这是对百姓赤裸裸的欺骗、掠夺,百姓无语。

       七、回迁楼建设更令人齿寒,哪有居民楼建设没有绿地和娱乐活动场地的,领导们请你们去看一眼,我们偌大地块竟连我们的停车位都没有,人只能在楼上呆着吗?车辆放在街道上吗?而且政府随意修改规划,随便就增加了居民楼南面的商业3层,致使第一单元一至四楼全部见不到阳光,难道太阳普照的光辉文安县人民政府都可以随便的剥夺人民的吗?

       八、政府在征收前收取开发商钱款的行为。政府2011年5月开始征收,但2009年就已经收取了开发商2000万元的开发款,其实那时候我们的土地和房屋就注定是开发商的了,还搞什么形式征收呢,这种欺上瞒下的做法,对我们拆迁户签不签字也没有实际意义,地和房必须是开发商的,这也是我们必须签字的重要原因,某些县领导还说,这几年开发商付出的利息就很高昂。难道政府收取开发商大额钱款这不违法吗?明明是政府和开发商抢夺我们的利益,某些县领导却说成开发商付出很大代价在为文安做贡献,天理不公!

       总之我们临街门市房屋的拆迁,这黄金地段的利益究竟被谁在侵吞?我们的利益哪里去了?请领导给我们个合理的说法。做为老百姓,我们深知自己的渺小,我们宁可穷死,不能屈死!我们的国家还在,我们的法理情理还在,这样对待我们,我们至死捍卫自己的利益。要求文安县政府归还我们的门市房,并对我们造成的损失(精神及物质损失)进行赔偿。此事得不到公平、公正的解决,我们生命不息,此事不止!我们从4月份至今向文安县政府反映此事拼死才见到了副县长刘凤顺一次,此事无果。焦裕禄书记精神在文安县政府只是一纸空文,形式主义,请上级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给予明察。还百姓公道!
       急盼!
       后附:政府如强行征收我们主张的权益;


                     文安县外贸地块九户门市房业主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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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意拆为什么当时签协议!现在后悔晚了,协议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既然你签字了,说什么都没用了!起先干嘛去了!这块是政府行为,你不同意拆,绝不会有黑社会去找你!可你还是签字拆了!现在反悔,徒劳伤神费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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