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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的真谛,只有心静的人才能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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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0-12-31 20:27
  • 签到天数: 195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8-3 20: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世间的真谛,只有心静的人才能体会到;
    天地间的玄妙,只有心静的人才能看明白。
        “静”是人成熟的标志。成熟的人的幸福,并不在于风流、游乐与纵情欢笑的轻佻,更不在于颂扬、阿附与意气的廉价言谈,而在于那种由内而外的“静气”所至的坚忍和刚毅。
    这种“静”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风度,是“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的从容,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淡定。
        宁静来自内心,勿向外寻求。不嫉妒、不贪婪、没有私欲,在任何情况下,内心都持有那份宁静,这就是高尚!
        放下过去的烦恼,不担忧未来,不执着现在,你的内心也就会平静。抵制感情的冲动,而不是屈从于它,才有可能得到心灵上的安宁。君子的行为,用平和的心态以修身养性用勤俭的生活以修养道德。
    人的心就好像稻谷一样,到处都是生机,只因物欲掩盖了生机,但生机始终存在。
    人心像明镜一样,充满着光明,只因外在的污染而变暗,然而光明并未消失,只不过少了擦拭而已。
    人的心胸欲念多则狭窄,欲念少则心胸宽广。
    人的心境多欲则忙乱,少欲则悠闲。
    人的心术多欲则险恶。少欲则和平。人的心事多欲则忧愁,少欲则快乐。
    人心之气象,多欲则软弱,少欲则刚强。
    谨慎坚守善良的本性,则心灵安定,收敛抑制浮躁之气,则心气平和。
    谦虚退让是保身的第一法;
    安静祥和是处事第一法;
    包涵容忍是待人的第一法;
    潇洒脱俗是养心的第一法。
    (二)
    天地间的真谛,只有心静的人才能体会。
    天地间的玄妙,只有心静的人才能看明白。
    处于世俗烦恼,要能忍耐;处于世事纷扰,
    要能清闲;胸中牵挂处,要能抛得开;
    处于浓艳境地,要能淡然处之;处于失意愤怒时,要能稳定情绪。
    面临大事与难事,可看出一个人的责任;
    处顺境逆境,可看出一个人的胸襟气度;
    遇喜事怒事,看一个人的涵养;与同辈相处,可看一个人的见识。
    心境以光明诚实为最重要,仪容外貌以老成持重为最重要,说话以简洁诚恳为最重要。
    (三)
    人生有三件事最为可惜:第一是不学习,第二是虚掷光阴,第三是败坏身心。
    除自我反省之处,再没有胜过别人的方法。
    除了自我发奋之外,再没有超过别人的方法。
    谦虚是美德,但过于谦虚的人心怀诡诈;
    缄默是好的行为,但过于沉默的人则胸藏奸伪。
    (四)
    属于人家的隐私,要想着维护,不能有一点说坏话的念头。
    对于贫寒卑微的人,要想着礼遇他,不能有一丝傲慢轻视的态度。
    对待别人应从过错中看到他的长处,不但能保厚道,而且能化解对方的怨恨。何以息谤?曰无辩。何以止怨?曰不争。
    路窄的地方,要留一点地方让别人通过。
    好的味道,要留一些让别人品尝。
    负责处理困难的事要有力而没有怨言。
    与难以相处的人在一起,要心中有数而口中不说。
    以前的人教导别人,多出于爱意,所以人乐于改过,关系也亲近,所以教导容易推行。
    现在的人教导别人,多出于厌恶,所以被教的人宁可自暴自弃,关系也不融洽,所说的话对方也难以接受。
    喜欢听别人的过错,不如喜欢听自己的过失。
    喜欢说自己的优点,不如说别人的善行。
    涵养虚心便是做人学问。去除烦恼心性自然祥和。
    (五)争功诿过是小人的本事,掩饰过错、夸耀功劳是凡人的本色,功劳美好谦让于别人是君子的行为,替他人担当罪过是成就德行的事。
    事物忌讳到达极点,事情避免极其完美,人则忌讳飞黄腾达。
    有见识的人做事能提得起,放得下,算得到,做得完,看得破及撇得开。
    用真诚待人,事情虽不一定成功,日后他人必定知我真心诚意。
    以欺骗的心肠处事,别人一时或许受到迷惑,但日久必见我心肠狡诈。
    (六)
    只看别人的一切坏处,是恶的根源。
    能明察自己一切的缺失,才是所有善的根本。
    欲念旺盛时,能想到招致疾病,兴趣即能冷却如寒冰。
    利欲熏心时,想到死后全无,即索然无味。
    难以消化的食物不吃,难得的财物不存,
    难以报答的恩惠不受,难以长处的朋友不交,
    难以重逢的时光不失,难以守的财富不聚,
    难以澄清的诽谤不辩,难以释怀的忿怒不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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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5-10-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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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8-5 09: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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