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新华网、天涯等国内知名论坛出现的一则题为《关于王振江等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重审自辩词》的帖子,在网络迅速蔓延而引起了广大网友关注。 发帖人王振江在帖子中称,他在刑拘前是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主管的中国科技创新发展促进会廉政与腐败研究中心调研员,因反腐维权而引火烧身。 据王振江介绍,2012年10月18日,河北省涉县公安局西达刑警中队民警以就“赵颜忠强制猥亵妇女案”向赵妻史凤菊询问材料,来到他儿子家二楼客厅。双方在王振江要求办案人员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时发生争执,随后该县巡特警大队翻墙破窗户进入二楼客厅,关闭电源,王振江家人7人被打伤住院。双方争执后经县有关领导协调的以化解。但时隔8天后的2012年10月26日,涉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王振江拘留,11月30日批准逮捕。 2013年8月13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向曲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月24-25日,经审理后判决王振江构成妨害公务罪,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12月13日才宣判。而宣判的这一天,恰恰距王振江被关押的日子――2012年10月26日,还有十多天就14个月。王振江不服一审判决,于12月18日上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6月14日,邯郸中院(2014)邯市刑终字第44号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三)项、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2013)曲刑初第35号刑事判决。二、发回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14年11月6日,曲周县法院重审该案。王振江等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意见,并以帖子形式将辩护意见发到新华网、天涯等各大论坛,并引起网友围观。 11月11日,王振江坚称,他之所以落到如此境地,根本原因是在他代理赵颜忠强制猥亵妇女案期间,了解到涉县个别领导干部存在重大违法违纪情况,向涉县时任县委书记范保平(现任邯郸市政协副主席)反映,并向更上一级部门实名举报,才最终惨遭打击报复。 据悉,王振江系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人,热衷于反腐,曾经将当地一科级干部举报后“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被人之为“反腐斗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