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弟子规》其他违反儒学之处。
《弟子规》〈出则弟〉云“事诸父 如事父 事诸兄 如事兄” 这是墨家的理论,实际上行不通,孝是责任也是权利,首先要建立在熟悉的基础上,对生父的孝那是法定责任,而且你知道他的脾气、秉性、需要,对于生父的错误,你有权以适当手段制止。对诸父的孝非法定责任也就没有权利,而且诸父有自己的子女。而且一个人的精力有限、时间有限、能力有限。悌也一样,诸兄有自己的兄弟。只有在确定却是需要时你才可以起到应急的作用。事当改作敬。
《弟子规》〈亲仁〉云“果仁者 人多畏 言不讳 色不媚”。仁者是令人畏惧吗?那么"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是畏惧吗?《弟子规》所说的仁者是胡酋——当时唯一的大圣大仁,动辄文字狱,自然是“人多畏”了,作为最大的奴隶主自然“色不媚”,至于“言不讳”,免了吧。而能亲此大圣大仁,自然无限好, 不亲此大圣大仁,自然无限害。孔子的亲仁是思想上不断向仁的方向努力,而不是身体上向所谓的仁者顶礼膜拜。既然《弟子规》篡改了亲仁的内容,那么仁的内容,仁的要求自然免谈了,如果引申出“正君”则该文字狱了。
《弟子规》〈泛爱众〉云:“扬人恶 既是恶 疾之甚 祸且作” 绝非孔子本意,模棱两可、明哲保身的乡原行径,是儒家坚决反对的。嫉恶如仇以身殉道才是儒家提倡的。儒家是固“疾之甚”,甘“祸且作”,因为“疾之甚”,孔子两次被迫流亡,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不是“扬人恶”又是什么?于是第一次流亡。好不容易回到鲁国,做了高官大司寇,却时时刻刻要消三家之权,这不是“疾之甚”又是什么?于是被迫第二次流亡。孔子曰: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对恶事不评判不反对,客观上就是成人之恶。而《弟子规》阉割掉了汉文化的嫉恶如仇思想,代之以满清奴学的和光同尘。
《弟子规》〈余力学文〉云:“非圣书,屛勿视,蔽聪明,坏心志”。就是说无需逻辑论证,无需事实证明,别人说的一定是错的。鲁迅说,阿拉伯人攻陷山鲁佐德城后,立刻烧毁了那里的图书馆,阿拉伯人的逻辑就是,如果那些书的内容和古兰经相同,则有古兰经在,无需留了,如果和古兰经不同,则是异端,不能留了。《弟子规》的逻辑和中世纪的人一样。需知真理愈辩愈明,这种唯我独尊的行使异端裁判权的行径,只能证明满清是中国的中世纪。
当然《弟子规》的作者未必是个奴才,或有意教唆别人都做奴才,甚至可能是个德高望重的人。但是文字狱的教训太惨痛了,满清屠刀下的主流社会意识太强大了。思维过程自然而然的被限定在满清的理论范畴内。
7、 今天为什么重提《弟子规》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今天的贪官集团几乎就是满清的翻版,他们言必称GC主义,行必为丛林法则,各级官员满嘴的为人民服务,一肚子男盗女娼。弟子们当然是只畏刑不畏德,认为没被看见就肇事逃逸,认为手法高就盗窃,认为保护伞够强则贪污受贿巧取豪夺无恶不作。于是放眼周围,知识越多越反动;等级越高越混蛋;权利越大越贪婪;地位越高越无耻;能力越强越流氓……上行下效效应之下,贪官集团发财享乐越来越难了。
重提《弟子规》,意在号召大伙学雷锋,他们自己学黄世仁。意在转移你的视线,由指责贪官集团的不仁、不义、不正到指责自己不孝。须知人生不如意者十九,你的父母也不例外,如果据此引申为自己不孝,那么你一生都不用做其他事情了。这也正是贪官集团求之不得的事情,对于无背景的普通人来说,你的前途止于齐家,国是党的,治国的各种职位是人家世袭的,你只能做小吏,至于平天下,你连这种想法都不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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