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1、统一思想认识。文安县委认为,省委第二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的建议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县委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以最鲜明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措施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组织和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2、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迅速召开常委会,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李克良任组长,县长刘桂龙、县委副书记杨文奎任副组长,全体县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小组、20个分组,每个分组由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牵头。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作出细致梳理分工,逐一明确了目标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联络员,于3月20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对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直接推动,县委常委会每周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李克良同志逐一听取每个问题整改进度并进行调度指导,刘桂龙同志多次就有关问题整改召集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其他同志按照责任分工,细化专项方案,高频督导调度,严明纪律要求,整改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3、保持常态长效。县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到整改工作中,尽最大努力把巡视成果运用好、转化好。针对每个整改的问题,既立足于“治标”,更注重于“治本”,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研究建立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用制度堵塞漏洞,实现整改工作的拓展延伸,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着力构建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时不够坚定”的问题。县委常委会制定了《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工作落实机制建设的意见》,及时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进行研究部署。从督促决策落实入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党委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县委全会和县“两会”总体工作安排进行任务分解,由县“两办”督查室实行建账、要账、报账、销账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问效,确保各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修订完善了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作为重要内容,年初定目标,年中有调度,年底要结果,通过严格考核增强落实上级决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2、关于解决“县委、政府对上级淘汰产能政策监管不力”的问题。深刻汲取新钢公司违规建设高炉项目教训,深入开展了淘汰产能拆除集中行动,2014年已完成省市下达的钢铁产能压减任务,同时取缔了人造板粉料企业80家,压减低端人造板生产能力7.9万立方米。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制定了《文安县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17类227项纳入限制类投资项目管理,29类427项纳入淘汰类投资项目管理,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对落后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不予办理核准、备案手续。下步工作中,将以更大的力度,坚定不移地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工艺,通过强化环保、质监、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2015年计划关停人造板小企业100家,完成36家人造板企业兼并重组,压减低端人造板产能10万立方米。
3、关于解决“有的乡镇(管区)办公楼属违规批建”的问题。成立了由县监察局、清房办等部门组成的清查工作小组,对各乡镇(管区)和部门办公楼建设审批手续逐一进行核查。对涉及的2个单位办公楼,经核查,其中1个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属违规批建,已按要求将三层以上办公区域全部封存,目前正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巡视组反馈的另一单位办公楼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该项目属非行政许可项目,不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所定义的楼堂馆所范围之内,依据相关规定县发改局可审批,按照乡镇标准化计生服务站标准,建设规模不超标,故违规批建问题不存在。机关领导干部占用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情况属实,4月2日县清房办就此约谈了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目前除计生工作站以外的工作人员已搬出计生服务中心,全部整改到位。下步工作中,将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各级党政机关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4、关于解决“安全生产事故仍有发生”的问题。深刻汲取2013年新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办法》和《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层层健全组织、压实责任、督促落实。一是推进监管力量下沉。经县编委会研究,划片分区设立了10个基层安监所,将37名执法人员下沉至乡镇,制定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全力构建底数清晰、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二是常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今年1月份以来,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危爆物品、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全面进行排查治理,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34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183处,目前已整改完成947处。三是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结合实施新《安全生产法》,邀请廊坊市安委会领导专题授课,县四套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分包乡镇进行辅导,大规模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和宣讲活动,共组织培训5000余人次,入企发放新《安全生产法》读本8000余本、挂图4000余张,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通过采取严密举措,2014年以来县内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5、关于解决“治理环境污染力度不够大”的问题。一是举全县之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行动,研究制定了《文安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行动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十条》,召开了由乡镇、部门和村街参加的动员大会。截至目前,已完成164家重点企业的治理任务,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2座,清理黄标车343辆,淘汰工业燃煤锅炉22台,先后启动、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3次。在左各庄镇、大柳河镇、滩里镇及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积极推进微煤雾化和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目前已同亿利洁能公司、众鑫生物质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在推进项目启动的前期工作。通过集中攻坚,确保到2015年底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9.6%,重污染天数减少5天以上。二是全面开展污染坑渠水体治理,印发了《文安县污染坑渠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元化筹集治污资金,对县域内所有坑渠水体全面排查,对水质监测超标坑渠聘请专业公司治理,力争县域坑渠水体年内全部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三是健全完善和高效运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织密网格、延伸触角,提高监控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努力实现监管的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确保环境污染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四是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露头即打,2015年以来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人。组织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新《环境保护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浓厚氛围。
6、关于解决“一些国有、集体企业拖欠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对存在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的12家企业,全面摸清了经营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和人员变化情况,并就欠缴养老保险金额进行了测算。在兜清情况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县人社、财政、工信、商务、建设、交通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针对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四种途径解决此问题:一是有改制意向且已提出改制方案的,尽快启动改制程序。此类企业包括县第三糖酒公司、县二建公司和县塑料包装厂。二是通过转包处置集体资产、转变经营方式等措施筹集资金一次性解决企业拖欠的养老保险费。此类企业包括县运输公司。三是按照“退一补一”(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由企业及职工协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的原则解决养老保险金缴纳问题。此类情况涉及县第三百货公司、县第二糖酒公司、县第二百货公司、县购物中心、县交通局第一起重队、县三建公司。四是无土地、无资产、无收入的企业。此类企业包括县安诺织带公司、县制衣公司,已责成企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积极解决拖欠养老保险问题。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解决“房地产市场开发混乱,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2009年以来实施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整治。根据调查核实,对12个未批先建项目全部进行了处罚及整改,15个超规划建设项目已全部处罚到位;另排查发现6个违规新开工项目,立即予以停工并立案,责令限期补办施工手续,现已有2个项目按规定处罚后补齐手续复工。着眼于从源头堵塞漏洞,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县委、县政府深入研究手续办理、巡查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加强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常态化管理办法》、《房地产项目违规预售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把好房地产项目的开工关、规划执行关和预售关等关键环节,坚决遏制房地产开发违规问题。
2、关于解决“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控有漏洞”的问题。(1)针对2011年以来县建设局招标办组织的187个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全部由廊坊建维招标代理公司代理,主要由六个公司承揽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就解决此问题,我们深入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建立了招投标代理机构准入登记、举报和黑名单制度,严禁各项目承办单位推荐代理机构,实行最严格的招标代理比选,引导建设单位采用招标代理比选方式确定代理机构,强化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监督,有效解决市场封锁和不正当竞争问题。(2)针对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全面清查2011年以来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查实20个规划项目和1个单位外网工程应招投标而未招投标,对20个规划项目情况,上级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对1个单位外网工程项目,根据《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已处罚到位。
3、关于解决“资金使用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就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组织财政、审计部门逐一核查,严肃依纪依规做出了处理。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在全县迅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4月15日前,安排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就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白条入账、用办公用品发票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已全部予以整改。4月18日和25日,聘请北华航天学院教授,先后两次对全县92个预算单位170名财务主管和会计人员进行新《预算法》、财经法规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监督,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省委巡视组发现问题单位和省专项巡视重点单位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逐一进行审计,截至目前,已完成5个单位的审计,就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整改,目前正在对4个单位进行审计。根据安排,近期将重点针对承担政府投资工程多、涉及专项资金多、资金使用量较大的10个单位进行审计,已经制定出审计实施方案。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对乡镇和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解决“工作作风不扎实,违反工作纪律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1)针对会议多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领导出席会议、公务活动和改进会风文风工作的意见》,对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会议数量、严控会议规格、改进会议形式、压缩会议时间、严肃会风会纪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由县“两办”每周会商,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进行统筹安排,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衔接召开的不分期召开,对于时间相近、主题相近、参会范围相近的实行并会套开。今年1至5月份,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10%。(2)针对有的领导下基层少的问题,建立完善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农场、管区、园区)制度》、《县级领导分包联系企业制度》、《县级领导分包项目制度》等制度,要求每名领导同志每季度制定下基层任务计划,每年度至少确定5个调研课题、完成5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县“两办”督查室对下基层情况每季度开展专项督导。(3)针对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时,因外地调苗等原因,成活率不高的问题,深刻反思其中反映出的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从强化责任、督促落实入手抓整改。今春植树造林工作中,坚持实行“日报告、周巡查”制度,由林业部门成立6个小组,对照目标进度逐地块进行检查,对缺株断带、浇水管护不到位的地块,及时向所在乡镇交办整改。同时,为逐步减少对外地苗源的依赖性,积极鼓励和扶持成规模的优质苗圃基地建设,今年已新增500亩以上的苗圃繁育基地4个,新增种植面积3000余亩,明年春季可基本实现本土苗源自给化,有效解决因“水土不服”原因造成的林木成活率不高问题。由于充分汲取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工作教训,今春植树造林成效明显,共完成造林6.5万亩,经初步验收成活率可达90%以上。(4)针对个别乡镇干部酒后串岗问题,对巡视组暗访所发现的酒后串岗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并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自查自纠集中行动。扎实持久地推进正风肃纪,特别是紧盯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抽调9个部门32名业务骨干组建党风政风联合执法队,就“7+4+10+8”等29个方面违纪问题实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共开展明察暗访29次,发现问题23个,问责处理32人。注重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对新任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授课,开通了廉政手机短讯平台,自巡视整改以来已编发“廉政早提醒短信”36期5110条。
2、关于解决“清理办公用房不彻底”的问题。就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单位清房不彻底情况,经调查,1个单位在定人定房时谎报多报工作人员、规避整改的情况属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分管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联合县清房办严格按照涉事单位“三定”方案和人员编制数,对该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重新核定,已于4月15日前整改到位。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我们举一反三,3月31日,县清房办组织各乡镇和县直部门104个单位召开了清理办公用房政策解读会议,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104个单位按要求报送了人员花名册、定岗定人定房平面图,并对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做出书面承诺,县四套班子按照最新规定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从4月15日起,由县四套班子成员带队,县监察局和清房办联合对各地各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共整改腾退超标办公用房3277平米。下步工作中,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每月抽查乡镇和部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防超标用房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