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一、饮酒、醉酒驾驶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四)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涉牌、涉证
(一)上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扣12分,扣留机动车;
(二)使用变造、伪造(假牌、套牌)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元,扣12分,拘留15日以下,扣留机动车,收缴伪造、变造物品;
(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至1500元,扣留机动车,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驾驶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
(一)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罚款500至15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
(二)驾驶已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罚款500至15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
四、超速
(一)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给予警告;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到20%的,罚款100元,扣3分;
(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100元,扣6分;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罚款200元,扣12分,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罚款500元,扣12分,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
(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1000元,扣12分,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
五、超员
(一)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罚款300元,扣6分,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50%以下(不含),罚款500元,扣12分,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三)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以上100%以下(不含),罚款1000元,扣12分,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四)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0%以上,罚款1500元,扣12分,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五)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罚款200元,纠正违法状态。
六、超载
(一)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300元,扣3分,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二)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50%的,罚款500元,扣6分,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扣6分,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四)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罚款1500元,扣6分,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