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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北京警察学院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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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17 16:55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7 13: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警察学院是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为适应新形势下首都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需要,不断提升首都公安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公安局2012年将面向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承担教学、教学管理及教辅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此次考试录用共17个职位30人。分别为:公安科技教学职位(一)2人、公安科技教学职位(二)2人、公安科技教学职位(三)1人、公安科技教学职位 (四)1人、公安科技教学职位(五)2人、基础理论教学职位(一)1人、基础理论教学职位(二)2人、基础理论教学职位(三)4人、基础理论教学职位 (四)2人、基础理论教学职位(五)1人、基础理论教学职位(六)1人、基础理论教学职位(七)1人、基础理论教学职位(八)3人、技战术教学职位3人、法律教学职位(一)2人、法律教学职位(二)1人、法律教学职位(三)1人。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北京市户籍;
      (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八)38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程序
      (一) 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警察学院2012年考试录用专职教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
      北京市公安局(http://www.bjgaj.gov.cn)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2年3月5日9:00至2012年3月9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表并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1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13:30 -16:30
      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2年3月下旬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三)面试及试讲
      根据1:3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北京市公安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组织面试及试讲。
      面试及试讲工作将于2012年4月份进行。
      (四)体检、政审和考察
      面试和试讲工作结束后,根据职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及考察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及试讲成绩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北京市公安局对外网站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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