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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法规条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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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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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13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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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10-30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旅游保险实施方面,旅游保险相关规定受重视。为合法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购买旅游保险相关产品时,需要了解一些旅游保险法规条款。  美亚旅游保险来为您做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已经2001年4月25日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部分旅游保险法规条款介绍。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旅行社应当对旅行社依法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一)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二)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三)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四)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近亲属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五)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六)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七)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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