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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无情勒死情妇 妻子有意包庇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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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6-8-26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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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3 11: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张培秋 于 2012-5-3 11:43 编辑

    丈夫无情勒死情妇 妻子有意包庇真凶
    发布:2012-4-25 8:32:57  来源:燕赵都市网 作者:陶晓辉

     犯罪嫌疑人邢某在新婚期间仍与其前女友小南保持亲密联系。只因小南提要与之分手,邢某竟然意欲将其勒死后自杀。邢某的妻子挽救了小南的生命,却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为其丈夫顶罪。

     两周内丈夫三次夜不归宿

     李某和丈夫邢某是高中同学,从高中时代起,李某就一直暗暗喜欢着多才多艺的邢某。2012年2月初邢某突然向李某求婚的那一刻,李某曾经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两人于2012年2月8日在老家进行了结婚登记,3月9日一起回到保定市宴请了邢某的同事。

     3月16日是一个星期五。晚上,李某早早做好了一桌饭菜等着邢某回来一起共度周未,没想到直到星期六的早晨才看到邢某回家还撒谎说在单位加了一夜的班,李某想到新婚的丈夫便欺骗自己,气得与邢某大吵一架,邢某又陪礼又道歉才平息了这场风波。3月23日又是一个星期五,邢某同样没有回家过夜。李某隐隐约约感到事情有些不对。直到第二天下午邢某一进门就告诉李某说不喜欢她了,两人又吵了起来,李某流着眼泪,一直坐到天亮。

     如果你爱他,我会选择离开

     也不知道这样过了多久,李某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李某看到门口站着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孩,胖胖的,留着微卷的长发。李某感觉好像从邢某的笔记本中,见到过这个女孩的照片。

     来者正是邢某的女友小南。

     原来,小南与邢某是2009年下半年通过互联网认识的。两人比较谈得来,一来二去便陷入了热恋并租了房子准备结婚。正在此时,邢某在体检时发现自己患上了乙肝。因小南的父亲是乙肝转化成肝腹水而病逝的,邢某不想让小南再一次经历失去亲人的痛苦,就提出来要和小南分手。2012年2月,邢某对小南说要回老家,可当小南再次见邢某时,邢某已经成为了别人的丈夫。尽管小南明白邢某的良苦用心,可是还是放不下他。邢某同时也放不下小南,一回到保定市就接通了小南的电话,两人见了面,又开始继续交往。

     李某默默地听着这个女人的述说,泪水也默默地流淌着。她为邢某与小南之间的爱情故事而感动,却也不甘心自己的幸福就这么短暂。她对小南说:“如果你不论多么艰难都愿意和邢某在一起,那么我就选择离开。但如果你并不想与他结婚,请你不要再与他纠缠”。

     看到邢某已有了一个家庭,有一个爱他的妻子,小南终于下定决心对邢某说“咱们分手吧,不要在一起了。”

        感情越过了法律的底线

     任凭邢某怎样哀求,小南就是下定了决定要与他分手。邢某看到小南去意已决,自己也心灰意冷。突然,邢某拿起床边的绳子从小南的背后向她脖子上套去。“如果你要离开,那么咱们俩一起走,你死了,我也自杀随你而去。”眼看着小南的脸慢慢变得青紫,嘴角泛起了白沫,人晕了过去。邢某又拿起准备用来固定家具的塑料扎带,紧紧地套在小南的脖子上。之后他走出门去,对妻子说:“我把她杀死了,你不要进屋去看,过两天我会去自首。”之后便离开了家。

     李某跑进屋里,看到小楠躺在地上,口吐白沫,马上取来菜刀将小楠脖子上的扎带割断,并拔打了120急救电话。为了争取抢救时间,李某连鞋也顾不上穿,光着脚便跑到小区大门口去迎接进行救护车,随后又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小南被送进了急救中心,生命已没有危险,李某也主动跟着民警到了公安机关。为了给老公投案自首减轻刑罚的机会,李某对公安机关谎称自己是作案的凶手。

     在对李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其声音断断续续,所叙述的事件前后矛盾。经过进一步的现场勘查,对周边群众的调查访问,民警发现该案疑点重重。通过对李某的进一步讯问,最终李某交待了其丈夫企图勒死小南后逃跑,而自己为丈夫顶罪的违法犯罪事实。

     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植物园刑警中队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邢某进行了网上追逃。2012年3月29日,邢某迫于压力在河北省沧州市投案。经审,犯罪嫌疑人邢某对自己意图勒死小南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二人已被批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破获了,可该案件所引发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三人的感情故事让我们为之叹息,然而邢某为了爱情去伤害李某的感情以及小南的生命,最终将自己送进监狱的作法是否可取?善良的李某在案发后所采取的一系列补救措施,挽回了受害人的性命,降低了案件的危害程度,然而她这种包庇真凶,最终将自己送进看守所的行为又是否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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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20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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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5-3 12: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你的帖子还真不少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6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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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13: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是呀,没事就给大家发点,这也能给大家消磨点时间,来看看!!笑话和有趣的新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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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3 21: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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