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5531|回复: 12

文安也要把镀锌砍觉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12 18: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6月9号起文安环保局联警砍镀锌,把房扒了。镀锌槽砸了。他妈的还有记者,就是想把人弄死,比塑料还惨呢?

你们还是文安人吗?把我们都砍了,任丘和周边几个县都笑了,挣着我们文安人得钱还得看人家的脸色,比我们当地的价格还高。什么没污染啊。岛田污染大怎么不弄它,还是不敢吧,就是欺负我们,手下留情吧,我们都交那么都钱就不让干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要不就把钱还给我们。给条活路呀。看看文安让你们弄成什么样了,看看那些镀锌的和弄塑料的,都让你们整成什么样了,你们还是文安人吗?就让外县把我们的钱争光就好嘛。你们吃喝谁给钱呀。你们上上访把外县整停了,我们文安多挣点,别光整自己呀。手下留情吧?给条活路吧?有镀锌的顶顶吧?给自己点希望?一定要坚持。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6-12 18: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6 09:39
  • 签到天数: 10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6-12 18: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7-14 13:14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6-12 19: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还在偷偷摸摸的弄塑料 可是这破村就有那缺德带冒烟的人 偷着举报 环保的来了好几回 开始就是贴贴封条 他贴完前脚了 我后脚就撕了接着干 后来就来了个处理书 说罚款十万 YY的 我今年才刚干 还没挣十万呢 先罚十万 一怒 就逮那破玩意撕了 撕完就后悔了 应该拿那个去告他们去  那处理书都是手写的  最夸张的一回  就是查电镀 捎带着上我这来了 那架势 有编制的 没编制的 加一块十来辆车 我就跟他们走个对脸 装谁也不认的谁 去了就逮总闸线给掐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9 19:3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6-12 20: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是有人告到上面了,这才在市里的监督下进行查封的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10 21:11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6-12 20: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李可良来到文安县干的大事包括塑料,这样一来他的政绩就大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28 22:30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6-12 22: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匪惹不起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28 22:30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6-12 22: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们不热爱党,是当党养了一大群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13 07: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县里税收超额了 砍几个大的行业减低点 那样大家的工资就能够给涨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6-4 11:29
  • 签到天数: 60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6-13 11: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16 21: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镀锌的联系我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8-3 16:1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18 08: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几年后你们会理解当时的做法是正确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13 17:24
  • 签到天数: 52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18 08: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wuranzho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9 00:55 , Processed in 0.059793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