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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的最低消费是不合理的,属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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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3 10:56
  • 签到天数: 7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7-21 17: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到饭店吃饭,店方有“最低消费”的规定,但这种单方面声明实际是“霸王条款”。日前,涉县工商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几天前,刚大学毕业的小王在涉县某饭店招待朋友,两人共消费了80元,但小王结账时却被告知店里有规定“最低
      消费一百元”,小王需按最低标准支付。小王虽心有不满,但碍于朋友在场,多支付了20元。事后,小王越想越生气,将该饭店投诉到涉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饭店表示已经以店堂告示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本饭店最低消费一百元”,消费者选择在饭店消费,证明其已经接受了饭店最低消费的规定。小王则认为饭店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执法人员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享有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因此,饭店所谓的“最低消费一百元”等做法显然有违上述法律规定。

      最终,该饭店退还了小王20元,并进行停业整顿。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7-21 19: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7-21 21:35
  • 签到天数: 80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7-21 22: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他关张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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