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2637|回复: 14

马路上的电动车!危险!!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2-26 15:26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8 16: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车在城里的马路上,跟在三轮车和电动车后面最危险了,现在三轮车比以前少了,可是电动车还是那么多。电动车该走机动车道还是便道呢?从我个人理解来说,我认为应该走便道,把速度放慢一点,要比走机动车道安全的多。尤其是带着小孩子的人,你觉得很安全,机动车道宽敞,可是别忘了,那么多车,速度快,不为你的安全考虑,也要考虑一下孩子们吧?
        为了你自己的安全和大家的安全,请放慢你的速度,到便道上行走吧!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7-31 14: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8 17: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8-28 17: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11-1 21:26
  • 签到天数: 36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28 18: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7-21 21:35
  • 签到天数: 80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8-28 18: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骑电动车的太没素质,老觉的汽车不敢惹他,在机动车道瞎晃。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2-22 21:45
  • 签到天数: 5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8-28 20: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便道被很多汽车占领了,尤其是一些司机因为没有车位而把车并排临时停放,造成便道连自行车都无法通行。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09:10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8-28 20: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6-9-12 21:15
  • 签到天数: 148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8-28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9 08:15
  • 签到天数: 8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8-28 22: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0-16 08:1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9 08: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29 08: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9-20 09:44
  • 签到天数: 39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29 20: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7 08:30
  • 签到天数: 6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30 16: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5-16 17: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30 16: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30 17: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2-1 08:42 , Processed in 0.05591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