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2125|回复: 5

廊坊安次上千平方米网阵拦住鱼鳞燕南徙路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17 11:07
  • 签到天数: 39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9 16: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架网粘鸟、褪毛扒皮、饭店收购形成“吃鸟链条”

      每年有大量鸟类过境留命

      近日来,各地频发在迁徙路上设伏、大量捕杀候鸟的现象,千年鸟道成为候鸟不归路引发关注。根据读者爆料,记者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农村进行了探访,发现农民架网粘鸟、褪毛扒皮、饭店收购的“吃鸟链条”已经形成,每年大量鸟类迁徙过境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11141236_196959.jpg
    网格细若发丝,庞永力摄
    11141234_973449.jpg
    网阵中的诱鸟,庞永力摄
    11141235_718570.jpg
    死在网中的鸟,庞永力摄



      加工者拿出400只冷冻鱼鳞燕

      读者给本报爆料称:在安次区码头镇一些村庄,有人在空旷的地里下了好几十张网,一天粘很多鸟;有人把鸟弄死,择光毛,十个绑一起卖;遭捕杀的鸟被卖到饭店、烧烤摊;每天都可定购,已形成产业链条。

      10月26日上午,记者在廊坊市区鸟市了解到,个人、饭店想吃鸟,以麻雀类为主,可以打电话从村里捕鸟人那里订购,50只起送,每只1.5元。记者随后驱车赶赴码头镇,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分层次了解架网粘鸟。在码头镇,有居民告诉记者,今天不是集日,只有集日才有卖粘网、卖鸟的。在邻村的集上,记者看见有人卖黄色小鸟,5元一只,这种鸟也是粘网粘来的,因为漂亮,要比烧烤吃了价值大。有人告诉记者,粘鸟的人在野外架网,有人专门收购,进行褪毛、扒皮加工,然后出售。

      几经探问,几经辗转,记者找到了一个加工、出售者。记者假称自家开烧烤摊,想建立稳定的购鸟渠道,搞野味特色经营。加工者很是警惕,不让记者去家里看品种、数量,而是开车将鸟拿到路边。记者看到的鸟用红塑料袋装着,已经冻成一坨,但看得清翅膀、嘴尖。加工者说先拿四袋让记者看,每袋100只。加工者告诉记者,这种鸟本地人叫窝了(音),应该就是鱼鳞燕,比麻雀大些,他们一元钱从粘鸟者那里收购,褪毛、扒皮得两毛五,卖一块五一只。麻雀便宜,一块钱一只。加工者称,相比于往常年,今年鸟不多,且秋季快过去了,候鸟快“过劲儿了”。但他同时表示,如果一天要一二百只,他能供,都用冰箱冻着呢,供到年底没问题。见记者最后没定下来买,加工者失望地走了,但他更多的是怀疑。捕鸟、卖鸟,他可能也觉得不合适,不符合相关法规,否则不会这样谨慎、问三问四。

       竹竿架设上千平米网阵

      由于没能进入到加工点,农民架网粘鸟的种类记者没能了解,据称还是以小雀鸟为主,大鸟少。为了见识粘网及如何架网,记者又在附近几个村庄探问,顺着村民指引,记者步行在旷野,一步步接近架网的地方。秋后的田野大半空旷,也有成片尚未收割的玉米秸秆,一块地一块地的走过,粘网却是找不见。正当记者兴尽欲返时,发现了一片粘网:

      粘网在一片空耕地上,竖有13排竹竿,竹竿有一人高,每两根竹竿之间便是细若发丝的格网,如果不贴近了,根本看不见。网阵长、宽约30米,有上千平米之大。在网阵里,贴地有一个布袋形状的网,里面蹦跳着6只雀鸟,一只已经死亡;这些鸟就是捕鸟人所说的“诱子”,用叫声引诱飞过的鸟雀。求偶也好、觅食也好,鸟群一旦降落,冲进网阵,被细密的网套住,便动弹不得。

       鱼鳞燕属于国家有益鸟类

      记者随后来到安次区林业局。据了解,国家与省里都制订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其中鸟纲占大半,分出保护等级以示珍贵与濒危的程度。经初步核查,鱼鳞燕不属于重点保护动物。林业局人士表示,对于有人大量捕杀鸟类,他们一经发现将及时制止,并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依法处置。目前,林业部门未接到过相应举报,他们将根据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为了弄清土名“窝了”的鱼鳞燕是如何身世,记者联系上了廊坊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高勇闯教授。经过查寻资料,高教授告诉记者,鱼鳞燕属于云雀类,是候鸟,在我国北方及俄罗斯繁殖,越冬地是印度、伊朗及我国南方,每年南北迁徙。鱼鳞燕虽然不名列国家重点保护名录,但在2000年,被国家列为“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鸟类。高教授表示,无论什么鸟类,都位居地球的生物链条,与人类息息相关,遭到大量捕杀,都会破坏生态平衡,这种不法行为令人痛心。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0-29 17: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19 07:12
  • 签到天数: 180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0-30 05: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9 09:01
  • 签到天数: 5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31 10: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人呐,你就留点德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13 17:24
  • 签到天数: 52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2 21: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啊声讨这种行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6 12:58
  • 签到天数: 70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3 11: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孽吧,,,不可活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2-2 03:08 , Processed in 0.05843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