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4738|回复: 25

政府---强行拆除我的塑料粉碎机是依据的哪条法律?

[复制链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1-8-2 20:54:13 |阅读模式
我的粉碎机如果运转,产生了污水,刑事拘留我、罚我、甚至把粉碎机销毁了,我无话可说。

塑料机转动,工作了,污水流出来了,我违法了,粉碎机也算违法生产设备。

但我的粉碎机只是在院子里放着,静静的放在那,难道放在哪也算违法吗?我收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不让水分塑料了,我也在通知上签了字,而且也承诺不再粉塑料!没有干活,机器没有转动,没有产生一滴污水,为什么给我抢行拆除没收。

请问政府是依据的哪条法律?这还是不是法治社会?这就是所谓和谐社会吗!

同时,发现分塑料的老板们太窝囊了,有污染不让水分塑料,这无话可说。但就眼睁睁的看着塑料机子被强行拆走吗?

开三轮的、跑公交的遇到不合理事还去上访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6 12:58
  • 签到天数: 70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8-2 21: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5-12 12:2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8-2 21: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政府给个说法,是不是应该属于强拆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1-13 20:33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8-2 22: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23 00: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8-2 22: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目的是.....人死王八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6 08:10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8-2 22: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说 那是堆废铁,他们就不要啦!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8-10 13:23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8-2 23: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政府有理可讲么?看开了 别有所顾虑  把生死看开了  他们会怕你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8-10 13:23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8-2 23: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发帖没人会把你当回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6 23:41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8-3 17: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7-28 20:1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8-3 20: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谁说理去哇???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11 16:42
  • 签到天数: 149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8-3 20: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6 12:21
  • 签到天数: 1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8-3 20: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2 20:41
  • 签到天数: 327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8-3 21: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6 21:43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8-3 21: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提前卖了去。要不白给他们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6 21:43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8-3 21: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提前卖了去。要不白给他们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16 17:21 , Processed in 0.136168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