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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房管局违反物权法并强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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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11 15:5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10 16: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建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商业银行转公积金贷款在银行和业主个人在均不需要评估的情况下,文安县房管局单方面强制要求业主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评估并收费,违反我国现行法律。
    根据《物权法》第十三条规定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请大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强权损害,合理维权。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10 21: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联合发布的建住房[2006]8号文,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可是本人却经历过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时,被房管局强制要求进行评估。房管局的行为明显违法。相信还有很多百姓都有类似经历,希望大家联合起来为自己维权,坚决抵制这种贪污违法行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11 10: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好多人都被收了这个费,以前还以为是开发商导的鬼呢,原来是房管局在背后动手脚,到纪检委去告他们,退钱!!!!!!!这帮苍蝇,早晚让纪委给拍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11 11: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正在办商业银行转公积金贷款,2011年的房,要求重新评估,不然的话不给办重新抵压。刚交了1570的评估费,很无语。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3-22 20:46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11 15: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关注!持续关注!事关百姓利益啊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11 15:5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6: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春 发表于 2014-3-11 11:20
    我正在办商业银行转公积金贷款,2011年的房,要求重新评估,不然的话不给办重新抵压。刚交了1570的评估费, ...

    那你为什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又不是无法可依,物权法上明确规定的,现在是公开的整四风和八项规定的呀,如果现在都不维权,那到底是我们错了还是房管局错了呢。
    河北纪委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政编码:050052);举报电话:(0311)12388。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廊坊市 市长冯韶慧  市长邮箱:szzx12345@lf.gov.cn
    廊坊市纪委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18号 邮编:065000
    举报电话:031612388、2027473   邮箱:lfniujing@163.com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11 20: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到房管局办抵押的都得要在他们那里交评估费,自己在别的地方出的报告因为没给他们交钱,就不给办抵押证,只能再交一份钱就给办了,我每年都要多花好几千的冤枉钱,在外面自己找评估公司才花1000块,在他们这就得8000块,我早就想告他们了,只是不知道在哪里告,在本县肯定不好使,都是官官相护。有明白的给些建议。拍死这帮死苍蝇。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2-10 09:2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12 18: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刚明白,还有这种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14 08: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15 17: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抓起来,阉了再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0 07:52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17 20: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4 18:4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19 12:0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4 18:4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19 12:0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19 13: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才不敢解释呢,我看到政府网上曝光台上有一侧反映这个事件的帖子,本想看看房管局怎么答复,谁知道过两天莫名其妙的给删除了,这正代表了他们心里有鬼,不敢正面回答群众的质问,才用这种手段。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4-10 14: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19 13: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乱收费。交钥匙时开口费等费用是乱收费吗??????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4-10 14: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19 14: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乱收费。交钥匙时开口费等费用是乱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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