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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终于知道为什么有钱人都移民,没钱偷渡也要走!文安是没法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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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3-26 07:16
  • 签到天数: 25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1-16 09: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操!6年就让报废,还让不让人活了,操蛋的天朝。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5-31 00:28
  • 签到天数: 16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1-16 20: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16 21: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解释一切,现在的共党就是狗操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16 22: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在闲暇无聊时呼呼大睡吗?你还在做那种坐在电脑前就可以挣到钱的美梦吗?现在。。注意了!!让梦想照进现实。对,只需在家摸摸鼠标,打打键盘,你的钱包就能慢慢鼓起来。无论你有没有工作,家在何方。无论你是谁。只要你能上网,就抓紧时间联系我,微信yehaisen03  QQ806190276 电话13731611483。如果你还在犹豫,就只能看见钱跑进我的口袋,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诚信第一。信誉为本。文安附近的可以亲自教学  不收任何费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24 10: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24 10: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2-4 09: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文安没法待,哪都这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6 07:54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2-5 10: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林火山 于 2015-2-5 10:44 编辑

        为了生存的环境,可以理解政府的决策,既然是为了人民的生存环境,为什么政府不承担起这部分经济损失,而要把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转嫁给“有车人”,六年的车就给注销,这跟国家对车辆报废的法律、法规,是不是有冲突?既然国家今后发展的方向是要依法治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应不应该由政府来买单?而不是只给车辆杯水车薪的补贴款,就将车主打发了。
       呼吁出台一个人性化的报废注销机制,由政府、车辆生产厂家、车辆持有者三者共同承担报废注销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而且车辆持有者在三者的比例中应该占得比例最小,因为他们是三者中的弱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2-5 23: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骂得好!虽然蛋用不管!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2-28 07:1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2-28 07: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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