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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问问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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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法律依据: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令第505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二、受理机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机构;跨市州的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由省级公安机关受理;跨县的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由市州级公安机关受理;县内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由本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
三、许可机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四、许可条件:
    1、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有合法身份;
    2、活动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3、活动场地符合安全要求,有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2、申请举办群众性大型活动呈批表
    3、申请报告。
    4、活动方案和说明。
    5、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时间、地点、人数、规模、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情况、数量和任务分配、识别标志;
   (3)场地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
   (4)入场票证的管理、查验措施;
   (5)场地人员的核定容量;
   (6)迅速疏散人员的预备措施;
    6、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7、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个人申请举办大型活动还应当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能资格证明及举办活动的相应条件,申请人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身份证件;)
    六、许可程序:
    1、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2、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
    4、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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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体育社团:

    近年来,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本项目普及,促进人民群众提高体育健身意识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尤其是2006年以来,各单位积极落实总局“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工作主题,组织开展了一些列影响大、规模大、群众参与面广的全民健身活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了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为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是奥运会后的第一年,为充分发挥奥运会对我国群众体育事业产生的长期综合效应,进一步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和提供良好的体育健身服务,不断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健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经研究决定,2009年总局继续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开展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为做好明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体育意识和健身意识、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充分利用和借助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综合效应,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 主旋律,不断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制度化、长效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活动原则

    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推广普及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方法,引导和吸引更多的人投身体育健身行列,使更多的群众通过参加活动,提高健身意识、促进身心愉悦和社会和谐作为开展系列活动的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对拟开展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从项目实际出发,按照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全国性体育社团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办法》(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二)要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项目监督和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确保资金真正用于计划开展的群体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决禁止挤占和挪用资金的行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体育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公益形象,不断扩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

    三、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开展大型群体活动的经验,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努力打造“群体活动品牌项目”。总局将对各单位开展的有良好社会影响、普及面广、群众喜爱的品牌群体活动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四、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总结(含文字和图片资料)、经费使用情况等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凡接受了经费资助而不开展活动的单位,或不及时上报活动总结、活动计划的单位,除视情况进行通报外,还将收回资助经费并取消今后接受资助资格。

    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本单位2009年拟开展全国性大型群体活动的计划和方案,并于2008年10月28日前分别报送群体司社会体育处和青少年体育处(青少年活动)。

    附件:《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全国性体育社团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办法》

    (办公厅章)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全国性体育社团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深入实施,促进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充分发挥和利用各全国性体育社团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中的优势和作用,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体质健康水平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根据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内容

    全国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行业体协、人群体育协会以及其他社会体育团体组织开展的全国性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和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

    二、资助条件:

    (一)单位领导重视,有规划,有安排,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二)群众基础好、影响大,对推动全民健身有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宣传体育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公益形象;

    (三)已形成品牌,定期开展,覆盖面广(全国所有或大部分省区市参加),参与人数多;

    (四)资金不足,并且采取社会筹集的形式存在困难;

    (五)社会效益好,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申报办法

    各单项运动协会以所在项目管理中心为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拟组织开展的符合资助条件的活动项目、活动实施方案、经费预算以及开展活动申报表(见附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原则上每个项目管理中心一年可申报2-3个活动项目[拟开展的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报送群体司青少处],各行业体协、人群体育协会和其他体育社团每年可申报1—2个活动项目。

    四、审批程序

    群体司在收齐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门人员根据有关单位以往组织工作和各申报项目以往开展情况、活动实施方案、规模大小、预算资金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平衡,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并经体育经济司审核后报总局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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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申办前提条件

(一)申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体必须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1000人以上的活动。

(二)性质主要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以及人才招聘、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三)需先期准备的相关材料。

1、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和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是否具有举办上述活动合法资质的证明材料(如举办文艺演出必须具有文化部门颁发的演出资格证);2个或2个以上承办者的联合承办协议。

3、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材料;场地主管单位同意使用其场地的协议;演员签约合同。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含应急救援预案);与专业保安公司签订的安保力量聘请协议书。

5、活动场地内搭建物的结构安全证明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说明。

二、申请

(一)申请举办大型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活动举办前20日向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详见表格下载)。

(二)预计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向活动举办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提出申请;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向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申请。

(三)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在7天内向申请者作书面说明。

1、在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后,承办者和场地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章。

2、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成承办者进行整改,并向其传发《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

3、需申请者补充或修改材料的,应当向申请者下达《大型群众性活动补充/修改材料通知书》。

4、在演出活动举办前24小时,公安机关要向承办者出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或《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

三、相应法律责任

(一)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三)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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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申办前提条件

(一)申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体必须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1000人以上的活动。

(二)性质主要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以及人才招聘、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三)需先期准备的相关材料。

1、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和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是否具有举办上述活动合法资质的证明材料(如举办文艺演出必须具有文化部门颁发的演出资格证);2个或2个以上承办者的联合承办协议。

3、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材料;场地主管单位同意使用其场地的协议;演员签约合同。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含应急救援预案);与专业保安公司签订的安保力量聘请协议书。

5、活动场地内搭建物的结构安全证明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说明。

二、申请

(一)申请举办大型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活动举办前20日向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详见表格下载)。

(二)预计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向活动举办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提出申请;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向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申请。

(三)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在7天内向申请者作书面说明。

1、在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后,承办者和场地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章。

2、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成承办者进行整改,并向其传发《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

3、需申请者补充或修改材料的,应当向申请者下达《大型群众性活动补充/修改材料通知书》。

4、在演出活动举办前24小时,公安机关要向承办者出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或《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

三、相应法律责任

(一)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三)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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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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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委领导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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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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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3 12: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 演出  和政府 没关系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22 07:3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21 15: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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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0-25 16: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有钱的公司 请来的明星 管你鸟事 你有本事把成龙请来 也算你有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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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0-31 08: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管泥马文体局鸟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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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2-28 13: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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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1 02: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款专用领导也难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1 07: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文体局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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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1 08: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39:}{:3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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