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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妖娆的魅惑

已经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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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2-12-8 01: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3 06: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闪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8-14 10:14
  • 签到天数: 1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3 07: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表示同情  看来以后 有办法就不要过早的要孩子  对身体也不好  也不会遭那些罪!!对于“拆那”的公务员  我已经无话可说了  谁让咱们生在这个国家  顺便问下 我小郭庄的  我们村严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21 14: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 08: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漫步西洋海岸 发表于 2012-10-3 07:07
    首先表示同情  看来以后 有办法就不要过早的要孩子  对身体也不好  也不会遭那些罪!!对于“拆那”的公务员 ...

    我也不知道,我就听说口上的抓了

    点评

    还是局外人看事情透彻!!!!!!!  发表于 2012-10-7 09:47
    他要当官肯定是个好官~他看事挺透!他的意思就是你确实有委屈但是人们知道的只是表面!全没有把力量发挥到刀背上!  发表于 2012-10-3 18:47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21 14: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 08: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洼之子 发表于 2012-10-3 06:48
    你说的挺对,我就是老百姓,还真当不了官,种地也挺好,我会安分的做一个守法的小农民,一年收入三四万, ...

    不错  有自知之明,当官呀就你这样???无语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9-20 09:44
  • 签到天数: 39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3 08: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洼之子 发表于 2012-10-3 06:29
    计生办的罚款也是有规定的,不要总把欺负穷人放在嘴边上,你没有结婚证,没有新房,是法院和计生办的人不 ...

    楼主当然有错的地方,有错就要受到惩罚,这是公认的!现在大家讨论的问题是,楼主错了一定会受到惩罚,但是执法人员也有错,他们会受到惩罚吗?显然不会, 在这里你光说楼主错了  受到惩罚应该,但是执法人员的错你一概不提,显然你有偏袒的倾向!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9-20 09:44
  • 签到天数: 39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3 08: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洼之子 发表于 2012-10-3 06:45
    你个满嘴喷大粪的东西,我就在这说,有能耐你别说我说啊,把我说的删了呀,你不是路人,你是人路,人人得 ...

    你也别生气,  好好考虑你所表达的观点,  你说的是 楼主错了,该受到惩罚,这个大家都会认的,没人支持楼主这么做,问题是  老百姓做错了事  执法人员就可以粗暴执法了吗,显然这是不对的 !还有,你说的如果是你  你会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你是有能力的人,大家能看出来,但是你不能用你的标准来看待大家,楼主没有能力,可能会犯一些错误,但是犯了错误,就能任人随意欺负吗? 执法人员  是上班的,是人民的公仆,他们有责任 也有义务维护社会公正,  但是他们做的够吗?显然大家觉得不是那么好, 我们是老百姓 没有权利去管好我们的公仆,只能在这里讨论一下,希望 中国社会能进步一些!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7-12 12:07
  • 签到天数: 11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3 19: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妖娆的魅惑 发表于 2012-10-2 20:47
    他们欺负的就是没权没势的,

    谁丫欺负你,你就欺负回去,越怕事,事越找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16 11:3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4 22: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在这样"执法".
    不知道是地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还是小看文安群众的法律意识.

    如果楼主说的是事实,这完全是一场法律之外的"执法"过程.
    真心希望楼主坚持维护自己的权利,以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2-7 00:37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5 10:56: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听说过!好像听说是因为打了人家人家才抓人的!不管是什么原因!他们收这样的钱就不应该!虽然说是国家规定的社会抚养费!但是交了之后孩子真的就不用家人管由国家来抚养吗!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2-7 00:37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5 10:5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边也有一个!让交五千!钱是交了!过了几年又来要了!说还得交!说账上只有三千!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2-7 00:37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5 10:59: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情况属实应该告他们!加我124873109告诉你地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6 17: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110报警 抓他们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7 08: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与理都是给弱者制定的。发帖寻求舆论支持,不失为一种变为强者的捷径。
  • TA的每日心情

    2012-12-8 01: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7 0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共产党万岁共产党怎么不好了,让我们现在有吃有喝的,比国外强多了,共产党万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8 12: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洼之子 发表于 2012-10-3 06:45
    你个满嘴喷大粪的东西,我就在这说,有能耐你别说我说啊,把我说的删了呀,你不是路人,你是人路,人人得 ...

    这路边谁在喷粪,坛友们自由公道,你真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东西。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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