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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8261|回复: 11

[公告] 关于发帖子的一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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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7 10:56
  • 签到天数: 20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12 14: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俊小珺 于 2011-5-12 15:02 编辑

    上午 在看论坛时出现了一个  卖枪得,,广告......     在每个版块都发一个!~还得我删了半天!~~


    下午又出现一个,再次声明下,每个人发的帖子,都会第一时间显示在主页  最新发帖   上,  时间越近帖子越考上,不会因为你发帖多系统就会把你的帖子 置顶或者做其他操作,如果想让更多的人看见你发的求职或者信息,你可以在你的帖子被别的帖子顶下去的时候,自己顶一下你自己的帖子,不要重复发帖,(补充:楼下仁兄说的很对,微博不是“卖药”的地方,那是我们用来诉说!!和朋友分享我们快乐、苦闷、悲伤等等等的地方。。。如果在发现有此情况,同上情况一样处理。)



    如果再有  重复发帖,或恶意灌水者   我们将采取严厉的惩罚!~~请共同维护好 我们的家园








                                                                                                                                         俊小珺   2011.5.12  14:5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17 11:07
  • 签到天数: 39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2 14: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希望大家不要在 上面的微博发布一些 广告性质的信息了! 你们可以去跳蚤信息 商务信息里面发布的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1-7-5 00:00
  • 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12 15: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27 06:46
  • 签到天数: 444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5-12 15: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7 10:56
  • 签到天数: 20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5-12 15: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笨熊 的帖子

    谢谢  熊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6-4-10 21:57
  • 签到天数: 20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12 22: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 如何 把自己发的帖子 删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6 12:58
  • 签到天数: 70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3 07: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这些斑竹管理太仁慈了,要是我,一次性枪毙,,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7 10:56
  • 签到天数: 20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08: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小小的幸福 的帖子

    自己是删除不了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7 10:56
  • 签到天数: 20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08: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5-13 09: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建议,发帖会员要注意选择所发内容的版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0 08: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招住家保姆一名,要求;女,年龄50左右,独身,身体健康,照顾一名70来岁老人,工资面议,1860222674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7 10:56
  • 签到天数: 20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09: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雨吾爱 发表于 2011-8-10 08:59
    招住家保姆一名,要求;女,年龄50左右,独身,身体健康,照顾一名70来岁老人,工资面议,18602226741

    姐,招聘广告不是这么发的 ,第一次警告下!!有什么不明白的 可以看下版规!最起码咱们得把帖子发对版块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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