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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拿“被强奸”当成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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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5-14 11: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莫拿“被强奸”当成生财之道
    同事张兰最终还是被绳之以法,因犯有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处罚金五万元。
    原来,张兰在单位的厂部从事文秘工作,半月前,她又放出话来说是同一科室的副科长刘雷斌强奸了她,为此,便要求刘雷斌赔偿她一万元的经济损失。可这次张兰却并没有如愿以偿,反而跌进了由她自己挖掘好的坟墓中。
    因为这次刘雷斌早已经做好了防备,不但将事先准备的摄像头中的录像公布于众,而且还为自己讨还了个公道,在民警面前也为自己挽回了声誉。
    原来,张兰一直就是一个惯犯,时常利用“被人强奸”为由敲诈勒索男同事,共获得赃款十万多元。也许是吃惯了嘴,跑惯了腿的缘故,张兰尽管在这个单位得了便宜之后就会再更换一个单位,将自己拙劣的把戏重新上演,但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天长日久,张兰利用“被强奸”敲诈勒索同事的罪恶勾当便昭然若揭了。
    自从来到刘雷斌的单位之后,早就对张兰起了提防之心的刘雷斌竟然不需花费重金购买了一个微型摄像头,并安装在了自己的科室,由于科室里只有他与张兰,也便为张兰作案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条件。在张兰多次勾引刘雷斌不成的情况下,她就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竟然恬不知耻的将自己的上衣脱光,讹诈刘雷斌强奸她,要是不拿出一万元现金就休想好好工作与生活。
    为此,在刘雷斌半个多月没有答应张兰的情况下,张兰就故伎重演将刘雷斌所谓的丑事告诉给了他的妻子,导致夫妻二人正是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由于在单位被张兰讹诈,在家里又被妻子诬陷,致使家里乌烟瘴气,刘雷斌更是精疲力竭,于是,刘雷斌一纸诉状将张兰告到了当地GA机关,并在民警面前出示了由自己拍摄的事件经过,在铁的证据面前,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张兰最终低下了罪恶的头颅,迎接她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而正是从身陷囹圄的那一刻起,张兰才幡然醒悟,原来刘雷斌一直强调的他有没有强奸张兰的证据,竟然就是这摄像头的内容啊!
    这正是:心存不轨耍手段,敲诈钱财把刑判。臭名昭著被人防,屡屡得手屡屡犯。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7-28 00:01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14 11: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5-14 11: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有这样碰瓷的。不要脸。
  • TA的每日心情

    2017-4-16 22:51
  • 签到天数: 14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14 12: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5-16 14: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5-14 12: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7-20 16:54
  • 签到天数: 40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4 12: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的是真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6 12:14
  • 签到天数: 7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4 15: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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