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地方文献征集工作实施方案 地方文献是突出本地特色的区域性文献,也是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存地方史料、提供乡土教材、凝聚地方意识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完整保存我县地方文献,发挥地方文献在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现制定征集方案如下:
一.征集承办单位
县文体局负责地方文献征集的领导工作,县图书馆承担地方文献征集和保存的具体业务工作。
二.征集范围
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编纂的反映我县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图书、图片、图册、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 2.各级各部门编印的统计资料、会议文集、文件汇编、年鉴、地图、名录等内部资料和内部出版物及其他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3.有关文安的史志史料(地方志,部门志、企业志、人物志、风情志、事像志、党史、校史、厂史、村史、事业史、大事记等) 4.民间流传的谱录(家谱、族谱、宗谱等),文安县名人志士的资料(家史,传记、书稿、专著、书信等); 5.文安籍人创作或整理出版的著述,著作,作品手稿,创作的各种艺术作品以及反映文安县经济社会发展、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的文学作品、图片、画报、摄影、书法、绘画作品、音像制品等各种作品; 6.文安辖区内各种历史文献、古籍图书;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
三.征集方法和要求
1.属征集范围的地方文献,不论何种载体形态,何种出版、发行方式,编印单位必须每种(每期)免费直接寄(送)文安县图书馆地方文献部,文献数量较多,可通知文安县图书馆派人提取;或交当地文化部门统一寄(送)文安县图书馆文献部; 2.各单位原编印的符合征集范围的文献资料,尚未缴送而存有复本的,也应如数补送;
四.地方文献的收藏与利用
1.县图书馆要主动与捐献单位、个人建立联系,建立健全地方文献接受、整理、保存制度,向读者提供优质服务,属于保密资料的,按保密规定管理、收藏;
2.凡自愿捐赠的作品,均作为县图书馆地方文献专库正式收藏,永久保存,供广大读者查阅;
3.作者本人捐赠地方文献时,请附本人通讯方式及简历,以便联系。 县图书馆地址:县文体局三楼 联系电话:13315600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