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陆网友状告北大教授孔庆东案件,终于有了结果。北京法院一审判决孔庆东公开向网友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事情的起因是去年5月6号,北京大学中文系的教授孔庆东在他的微博上发表了一首七律诗博文。 博文发表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对这篇博文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他的七律诗〝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 随后孔庆东直接回复关凯元,称其〝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关凯元表示,孔庆东的回复很快就在网上传播。第二天,他上网发现这一情况后,赶紧告诉了孔庆东,并责问对方为何无端进行人格侮辱。但是,始终没有得到孔庆东的回复。 于是,他起诉孔庆东,要求孔庆东专门就此事在微博上道歉,赔偿精神损失250元,承担因诉讼所造成的交通费、复印费等1000余元。 虽然但是孔庆东的律师提出,关凯元无法证明自己就是发博文的微博客,就算是, 〝任何人不知道该用户名背后是谁,由于没有相应的人格权,故无法对原告造成影响〞。 但是最后法院一审判决,孔庆东在判决生效七日内,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但是昨日,原告表示,他已准备上诉,他认为,孔庆东是在微博上造成的侵害,就应该在微博上做出弥补。 此前孔庆东爆粗口就曾多次引起骂战,特别是骂香港人是狗,引发发网民不满,甚至有北大学生要求辞退孔庆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