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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狗患”还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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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9-11 15: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悲痛:9月8日河北邯郸一名六岁女童在村外被恶狗咬死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恶狗伤人、咬死人事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特别是对孩子的伤害最大、最多,有的被咬成残废,有的被咬死,还有的狗把他的主人给咬死了,恶狗伤人、咬死人的问题已经是当前一害,不能再忽视了。
       说是“狗患”,倒不如说是“人祸”。养得起大狗、恶狗(如藏獒)的多半是官宦人家,他们有钱,以养狗为乐趣。恶狗伤人、咬死人对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事,大不了花俩钱了事。
       说“人祸”,还有就是有关部门管理不善,重视不够,有章不循,听之任之。
    说“人祸”,还有在法律上缺乏严格地认定,稀里糊涂,对养恶狗的人家处理不
    到位。
       人们现在吃饱了喝足了,养只宠物无可厚非,但必须遵循的是不能伤害国家利益,不能伤害他人利益,更不能危害他人的生命。
       从当前恶狗伤人、咬死儿童的情况看,仍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也没有伤及养狗者的利益,处理的结果是不了了之。
       我们大院就有两家养大狗的,他们养的母狗,产小狗崽卖钱,每天他们遛狗的时候,吓的孩子乱往家跑,我看见了,也不自主的躲的远远的,被狗咬一口,那是一辈子的后遗症,狂犬病菌可以在人体内潜藏数十年。
       我建议,赶快把这件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杜绝居民养超出规定的大狗、恶狗。养狗咬死人,狗的主人,应该负刑事责任,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再说一句,就是管这事的单位,惹不起养狗的人,为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18:23
  • 签到天数: 10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9-11 17: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型犬害人呀。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9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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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9-11 19: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6-28 07:41
  • 签到天数: 12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9-11 22: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7-10 12:43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9-15 19: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9-18 17: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9-18 17: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39:}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9-18 18: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11-9 10:27
  • 签到天数: 37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9-19 08: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加强对养狗人的处罚.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11-9 10:27
  • 签到天数: 37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9-19 08: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给狗发一个身份证,上面写清主人的身份信息及联系电话.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9-19 21: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4 09:3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9-22 19: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不能养大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3 13: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管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25 10:0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3 18: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吓死人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1-11 05:42
  • 签到天数: 17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0-3 19: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08年在北京那时串门 那个租房子的房东养了一个长毛狼大狗 我开门唰的一下就朝我的大腿来了一口 那时还是夏天 唉破了  就是没流血 有个小口 衣服也有个小口 还是大腿根 这个房东听到了赶紧把狗弄走 二话不说开车拉着我去医院 那个医院真严啊又问狗主人有没有证 电话 地址都问道了  打针 擦药 消毒这个擦药是必须有20分钟 这个尴尬啊 大腿根护士还是女的 必须把裤衩脱了 唉打了一针就回来了 连着打一个星期 唉 打了两次就不去了 太他娘的尴尬了 到现在一点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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